疑服感冒藥昏沉 男失控連撞16車
據了解,整起事故發生在今天上午10時54分左右,周姓男子疑因服用完感冒藥,獨自駕駛汽車,沿中山區龍江路行駛,途中行經龍江路356巷,周男突感一陣昏沉,隨即連人帶車失控往路邊臨停的1輛汽車及15輛機車撞去,現場汽機車倒成一片,零件散落一地。
強烈撞擊力,造成現場2名機車騎士躲避不及,肢體受到輕微擦挫傷。警、消獲報派員趕抵,檢視兩人傷勢,協助將傷勢較重1人送醫急救,所幸沒有生命危險。
周姓老翁向警方供稱,事發前有服用感冒藥開車外出,孰料,疑因藥效發作出現頭暈、精神不濟等身體不適狀況,導致駕車失控釀禍。經警方現場對周男進行酒精濃度測試與毒品快篩檢驗,均無酒駕、毒駕情事,至於詳細肇事原因及責任歸屬,有待警方調查後釐清。
吃感冒藥駕車恐觸法 最重判3年
依據《刑法》第185條之3規定,汽機車駕駛若服用藥物,含有第一代抗組織胺、中樞止痛成分等易造成嗜睡、反應遲緩的感冒藥,導致精神恍惚、行車不穩、蛇行或偏離車道,經警方測試客觀認定「不能安全駕駛」者,可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最重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因而肇事致死或重傷,刑責更重。
另外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之規定,汽機車駕駛服用管制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或因服藥影響安全駕駛)經取締,機車駕駛人處1萬8000元以上12萬元以下罰鍰,汽車駕駛人處3萬6000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吊扣或吊銷駕駛執照,並當場將車輛移置保管。
服藥易嗜睡 警籲避免開車上路
中山分局呼籲駕駛人,許多常見的感冒藥、抗組織胺或鎮靜類藥物,服用後常伴隨嗜睡、頭暈、注意力不集中或反應遲鈍等副作用。民眾若於服藥後感到精神不佳或身體欠安,應切實避免親自駕駛機汽車上路,可改搭大眾運輸工具或由親友接送。切記時刻確保自身身心狀況良好,才能保障自己與其他用路人的生命財產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