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府砸3853萬買到陸製快篩!竟是無良業者改標誆美國製 判賠金額出爐
【記者王勇超/高雄報導】高市衛生局在新冠疫情期間緊急採購100萬劑「富樂家用新冠抗原快速檢測試劑」,原以是美國原廠產品,事後卻查出得標的大鑫資訊公司將中國大陸製快篩試劑重新包裝、改貼「Made in USA」標籤後交貨,衛生局因此提告求償。高雄地方法院認定業者以不實原產地資訊施用詐術,判大鑫資訊、負責人朱壽暉、醫優科技前執行長黃南競及前負責人李紫綺連帶賠償3853萬2000元,另須支付回收快篩人力費12萬8981元。
快篩品管異常 衛生局報案追查
高市衛生局對《知新聞》表示,本案發生於2022年疫情高峰期間,當時除高雄市外,其他地方政府及政府機關也曾採購相關產品。衛生局發現異常後即停止使用、解除契約、全面回收並依法求償,將持續依法追究責任,維護市民健康及公帑安全。
判決指出,衛生局2022年5月向大鑫資訊採購100萬劑「富樂家用新冠抗原快速檢測試劑」,契約明定產品須符合衛生福利部防疫專案核准內容,且不得為中國大陸製造。衛生局支付40萬5600劑貨款共3853萬2000元後,因部分產品品管線(C線)異常,立即通報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並向檢調報案。
法院認定,朱壽暉、黃南競明知部分快篩試劑產自中國大陸,且非專案核准產品,仍重新分裝、改貼「Made in USA」等標籤後輸入台灣,再交付衛生局;李紫綺則協助訂貨、匯款及聯繫等作業,共同完成交易流程。
法院:原產地攸關締約意願
法院指出,即使部分試劑事後抽驗具有檢測功能,也不影響侵權責任成立,因原產地及是否符合專案核准,是衛生局決定締約的重要條件。被告刻意隱匿真實產地,以改標及重新包裝方式使衛生局陷於錯誤付款,構成共同侵權行為。
法院判決,大鑫資訊、朱壽暉、黃南競及李紫綺應連帶賠償3853萬2000元;另因衛生局代為回收問題快篩,大鑫資訊須返還回收人力費12萬8981元。
至衛生局一併向大鑫資訊監察人王淑娟求償部分,法院認為,卷內無證據顯示她實際參與快篩試劑進口、改標或締約等業務,也無違反監督義務情形,因此駁回這部分請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