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別傻繳錢!這2大職業工會被列黑名單「拒給付」 勞工快備1物追錢

2大職業工會被列黑名單,勞工別傻傻繳錢。圖為勞工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片,林林攝 zoomin
2大職業工會被列黑名單,勞工別傻傻繳錢。圖為勞工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片,林林攝
分享 分享 連結 訂閱 APP

【記者盧麗蓮/綜合報導】部分勞工會在職業工會投保勞保,不過,勞動部勞保局統計截至4月16日,大台南宗教服務職業工會及桃園市學力提升補教從業人員職業工會2家職業工會積欠勞工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保險費已逾繳費寬限期,勞保局針對該等工會依法移送行政執行、對所屬被保險人暫行拒絕給付,呼籲勞工不要再繳錢。

勞保局提醒,依據《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第40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施行細則》第36條規定,職業工會欠繳保險費累計月份達2個月者,不得繼續預收保險費。

依該規定,大台南宗教服務職業工會及桃園市學力提升補教從業人員職業工會2家職業工會已不得繼續預收保險費,請會員注意勿向該等工會預繳。

勞保局公布,有2家職業工會積欠勞保、職災保險的保費。圖為勞工示意圖,非當事人,林林攝 zoomin
勞保局公布,有2家職業工會積欠勞保、職災保險的保費。圖為勞工示意圖,非當事人,林林攝

2工會成員這樣追回權益

勞保局說明,各職業工會每月向會員收取之保險費,如未依《勞工保險條例》、《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規定期限彙繳至勞保局,其所屬會員被保險人申請各項給付將遭暫行拒絕給付,影響權益至鉅。

為保障勞工權益,被保險人如能提供已向工會繳納保險費的相關證明(如:繳費收據、匯款單),足資證明其個人應繳之保險費及滯納金已繳納於工會,勞保局即會發給給付;至於無法提供繳費收據或匯款單等證明者,則協調其繳清個人應負擔部分之保險費後發給,以確保被保險人請領各項保險給付之權益。

勞保局提醒,職業工會會員應於繳納保險費時,請工會開具正式繳費收據並妥善留存,以備日後保障權益。

 

知嚴選

⭐️ 即刻下載!無蓋版廣告純淨版《知新聞》App

# 職業工會 # 工會 # 勞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