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立院明排審《國安法》!鼓吹武統重罰百萬 陸委會:非限制言論自由

出版時間:2026/01/06 15:59
政治 國會攻防
蘇柏銓 文章
習近平9月3日在北京天安門前舉行的閱兵式之前,檢閱部隊。美聯社 zoomin
習近平9月3日在北京天安門前舉行的閱兵式之前,檢閱部隊。美聯社
分享 分享 連結 訂閱 APP

【記者蘇柏銓/台北報導】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明將審議行政院提出的《國家安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共22案,明定任何人不得公開鼓吹對我國發動戰爭,違者最高處新台幣100萬。國安局、陸委會今天報告送抵立法院,皆明言支持修法,陸委會解釋,本次修法並非限制言論自由,而是履行國際公約義務。透過增訂網路服務提供者之協力義務,防止敵對勢力利用臺灣的言論自由來瓦解民主體制。

行政院修法重罰100萬

行政院會去年底通過國家安全法修法草案,明定任何人不得以文字、圖畫、聲音、言語、影像等公開方式鼓吹對我國發動戰爭或採取非和平手段消滅我國主權,違者最高處新台幣100萬;修法也增訂,現役軍人或公務員故意犯《國安法》者,加重刑責至1/2。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召委王美惠排案明日審查此案,國安局專案報告今天送抵立院,內文名言支持反制滲透修法,有助於反制境外敵對勢力滲透。

陸配「亞亞」因涉武統言論,3月25日被迫離台,在機場跟丈夫、孩子相擁淚別。資料照 林林攝 zoomin
陸配「亞亞」因涉武統言論,3月25日被迫離台,在機場跟丈夫、孩子相擁淚別。資料照 林林攝

國安局、陸委會表態支持

國安局表示,近年我國家安全面臨外在威脅及挑戰更趨嚴峻,為反制境外敵對勢力對我進行滲透及情報攻堅作為,國安局將持續協同國安情報團隊,依法蒐集各類危安情訊,即時應處查察,確維國家整體安全。

陸委會報告指出,中共長期對我統戰滲透,有必要全面檢視國安相關法令,捍衛國家安全,長期以來,中共對臺統戰滲透無孔不入,並利用我民主自由環境,自臺內部進行分化破壞,對臺展開情報蒐集、技術竊取與發展共諜組織等工作,嚴重威脅國家安全與社會安定。中共相關行動最終目的就是要侵略臺灣、消滅中華民國。

陸委會:修法可切斷滲透鏈

陸委會報告說,共諜案件層出不窮,相關法制有待完備,本次行政院版草案旨在接軌國際公約、補強法制漏洞、強化懲治力道、保障科技主權,現行法對於「發展組織」者定有處罰機制,惟對於「參與組織」者缺乏明確規範,行政院版提案增訂參與組織之不法行為態樣,可提前精準切斷滲透鏈。

陸委會報告說,當前國安已不再侷限於實體邊界。隨著數位技術、社群媒體與經濟滲透之交互作用,政府有必要補強民主防衛機制,避免境外敵對勢力利用網路便利性,在臺灣境內進行分化與統戰。本次行政院提案版本可強化「網路數位空間」中涉及國家安全部分之維護。

澄清非限制言論自由

陸委會報告也澄清,鑒於公政公約第20條第1項規定,任何鼓吹戰爭之宣傳,應以法律禁止之。參照該公約戰爭之宣傳,應以法律禁止之。參照該公約第11號一般性意見,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認為,上開禁止措施與該公約第19條規範之言論自由權完全相容,行使該權利同時伴隨著特殊之義務及責任。

陸委會表示,本次修法目的並非限制言論自由,而是履行國際公約義務。透過增訂網路服務提供者之協力義務,建立「快速反應、依法下架」機制,防止敵對勢力利用臺灣的言論自由來瓦解民主體制。

陸委會報告也說,行政院提案版本針對為境外敵對勢力犯國安法之罪者,加重其刑度,係鑒於渠等對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之危害程度更甚,故有必要加重其刑。另受有國家俸祿之軍人及公務員,對於國家負有特殊之忠誠義務,若涉犯國安法,除有破壞保密義務等誡命外,亦可能損害政府團隊及軍隊之士氣,故本次修法加重其刑度,並設立「一審有罪即停發」之制度,以為嚇阻。

下載知新聞APP

⭐️ 即刻下載!無蓋版廣告純淨版《知新聞》App

# 陸委會 # 國安法 # 武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