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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媽嚇壞!帶兒到公園溜滑梯 驚見阿公阿嬤「辦事」急拍照報案
【記者王勇超/高雄報導】高雄一名梁姓女子帶小孩去鳳山區的公園玩耍,母子來到溜滑梯時,驚見滑梯下方有一對男女正進行不雅行為,「阿嬤坐在阿公的上面」。梁女連忙帶小孩離開,報警處理並拍照蒐證。警方到場逮捕蔡姓老翁及黃姓婦人,蔡翁辯稱兩人只在滑梯下躺著聊天,沒有脫褲子。但法官認為事證明確,依公然猥褻罪判蔡姓老翁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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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驚見不雅行為 報警處理
判決指出,梁姓女子去年8月24日下午3時許,帶著小孩去鳳山體育館停車場2號出口旁兒童遊戲區,看到一對男女在溜滑梯下方的空間進行性行為,兩人沒有穿褲子,女方坐在男方身上,梁女見狀趕緊把小孩帶離現場,然後拍照報警。
警方到場逮捕蔡姓老翁(72歲)與黃姓婦人(67歲)。檢警偵訊時,蔡翁辯稱,「我們沒有做什麼事!」他說,當天在體育場公園遇到黃婦,她提議去兒童遊戲區聊天,說那邊小孩可以玩耍,他們也可以到那邊休息,兩人在溜滑梯下方聊天時,黃婦說她很多天沒有吃飯,向他討300元,他自己留了100元吃麵,給她200元去吃飯。
黃婦則大方坦承兩人在溜滑梯下面野戰,但蔡翁在關鍵時刻無法正常勃起,嘗試多次仍無法順利完成性交。
老翁被判拘役40天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蔡翁又改口稱,兩人只有聊天,自己沒有給黃婦錢,而是拿食物給她吃。
法官根據梁女拍攝的現場照片,清楚可見一名女子呈坐姿,壓在一名平躺男子身上,身旁還有衣物散落,因而不採信被告蔡姓老翁辯詞。
法官指出,蔡翁明知遊戲區屬於不特定人可共見共聞的公共場所,卻在白天與黃姓婦人在溜滑梯下方裸露性器官,從事猥褻行為,不僅造成他人目睹,也影響社會風氣,行為實屬不該。法院依公然猥褻罪判處蔡翁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至於黃婦則另案審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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