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世芳指出,取締毒駕光靠第一線的警察同仁當然是不夠的,未來在有關於刑責跟法制上規範的部分,首先是毒駕的累犯、肇事者要列入《刑事訴訟法》內的預防性羈押,希望能夠修法來提高它的刑事責任,而且不得易科罰金。
劉世芳推跨部會修法 毒駕並非花錢了事
劉世芳說,包括加重拒測罰則,以及毒駕同車乘坐者要有連坐,「不要讓毒駕者覺得花錢了事就可以了」,這樣反而造成更多對社會公平執法上的不安。希望未來法務部跟交通部提出更多、更重的罰則,能夠讓毒駕在未來台灣社會終結,不要形成法制上,或者是處理毒駕上的破口。
去年11月啟動毒品快篩 全台查緝3230件毒駕
刑事局指出,去年11月20日已全面啟動毒品唾液快篩執法,統計至今年2月,全國各警察機關共計查緝3230件毒駕案,除展現政府打擊毒駕犯罪的決心,更實質守護近萬家庭避免因毒駕而破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