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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救光復!政院修丹娜絲條例「追加250億」 107億用在堰塞湖

出版時間:2025/10/09 14:24
政治 黨政要聞
法亞施 文章
前進協調所總協調官季連成、副總協調官陳金德透過視訊參與政院記者會。葉志明攝 zoomin
前進協調所總協調官季連成、副總協調官陳金德透過視訊參與政院記者會。葉志明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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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施智齡/台北報導】花蓮馬太鞍溪洪流重創下游光復鄉,搶救災後復原工作持續,不過,行政院、國民黨團對於災復預算法源天差地別,國民黨團提出專屬花蓮光復災後重建的特別條例,行政院則將花蓮納入《丹娜絲颱特別條例》災區範圍,今並通過修正案、追加特別預算250億元。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表示,院長卓榮泰強調用最快速度、最簡便方式,提供災民最大協助,送入立院後希望立委們可以儘速審查。

行政院會今通過工程委員會所提《丹娜絲颱風及七二八豪雨災後復原重建特別條例》第四條、第五條、第十條修正草案,其中,第四條是針對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復原、重建工作事項,包括堰塞湖調查監測;受災民眾安置;雨汙水下水道、家戶汙水與道路排水的清淤、修繕及新建;農田泥砂清運、農地復原、農業生產環境重建;災後砂土混雜廢棄物分類去化。

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葉志明攝 zoomin
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葉志明攝

工程會主秘羅天健說明第五條,特別預算原訂600億,此次修正增加250億,變成850億;因光復鄉重建時間需比較長,部分新增工作的施行時間訂至2030年12月31日,其他項目一併執行至2028年12月31日。

政務委員林明昕補充,馬太鞍溪堰塞湖不是獨立形成,是丹娜絲颱風後系列災害所造成,丹娜絲特別條例本就把堰塞湖影響區域化為災區,即便沒修正也能適用,但這次修正第四條,增訂馬太鞍溪整治及災區復原事項,修正第五條調整經費上限至850億元,及修正第十條的施行期程,前述新增工作項目施行至2030年底。

李慧芝說明新增250億元經費分配,包括農業設施5億元、水利設施40億元、家園及公共設施26.51億、道路交通部分32.5億、社會復原跟產業促進4.78億元,以及堰塞湖部分107億元,跟預備金34.21億元,特別預算上限總計提高250億元。

至於經費是否包含中繼屋新建,及災民意願評估是否完成,中央前進協調所總協調官、政務委員季連成透過視訊參與記者會,他回應,中繼屋分為短中長期,適用對象89戶,目前房舍陸續清理,已經清出49戶,會優先請土木技師公會來做安全結構鑒定,如果判定無法住或居民不想要住,就會有明確數字,將結合住戶、中央、縣市政府三方來做意向調查,看居民想法。

季連成強調,已準備台糖土地作為中期階段的中繼屋設置位址,會進行會勘,但居民意願調查非常重要,現在正陸續辦理意向調查,避免蓋完,居民沒意願入住造成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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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丹娜絲颱 # 特別條例 # 堰塞湖 # 季連成 # 林明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