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子佼開賓士撞騎士肇逃!換「戰袍」出庭不認罪 買少女不雅片案仍纏訟
【記者丁牧群/新北報導】藝人黃子佼2025年8月駕駛賓士車與機車發生車禍,逕自離去,日前被新北地檢署起訴肇事逃逸罪,新北地院今召開準備程序庭,黃子佼表示不認罪。他另因持有37名少女不雅片,二審2025年底依持有未成年性影像、《個資法》等罪改判1年6月徒刑,緩刑4年,檢方已上訴,由最高法院審理中。黃子佼先前歷次出庭都穿藍色襯衫、格紋長褲,但今天出庭肇逃案,他換了「戰袍」,改穿灰綠色外套、藍色運動長褲。
黃子佼今到新北地出庭後,記者問他「為什麼不認罪」、「是因為當時沒看到人(機車騎士)嗎」,但黃子佼不發一語,與律師一起搭車離去。
禮讓左前方機車偏右煞停 導致右方機車倒地
新北檢起訴指出,黃子佼於2025年8月24日上午7時許,開車行經新北市三重區五谷王南街46巷口時,為禮讓從左邊巷子裡騎出來的一輛機車,踩煞車右偏停止,這時騎在黃子佼車輛右方的機車騎士林女(60歲)閃避不及,雖未碰撞但人車倒地,林女臉部、右前臂、左手肘及右膝擦傷,黃子佼並未下車查看處理,隨即開車離去。
肇事逃逸刑度6月以上5年以下
車禍發生後,林女提告黃子佼過失傷害、肇事逃逸罪,檢方偵辦認為黃子佼當時明知林女人車倒地,卻未停留現場報警處理,或採取必要的救護措施,逕行駕車離去,依肇事逃逸罪起訴黃子佼,可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過失傷害罪嫌因撤告不起訴
至於過失傷害罪嫌,林女於偵查期間已撤告,由於過失傷害罪為告訴乃論,因此新北檢不起訴黃子佼。
黃子佼願賠償受傷女騎士損失
黃子佼先前透過經紀公司發聲明,強調自己當時專心開車,並未聽到任何呼叫或右側碰撞聲音,因此沒有下車查看,而是依照常理,持續穩定往前行進,並非知情而肇事逃逸,他被通知到派出所和警員一起看完影片後,感到相當意外,也對騎士深感抱歉,願意負擔損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