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黨內中評委今向《太報》爆料,國民黨主席候選人鄭麗文2020年擔任不分區立委後,依規定每年應繳150萬(立委30萬、不分區立委每月再10萬)原公職責任額供黨務使用,但鄭麗文卻拖延不繳,直到選主席才補繳。
鄭麗文今出席國民黨主辦的電視政見說明會,對此沒有正面回應,而是看向陪同到場的前立委李德維,並快步走向會場內,李德維則說「我一起答好了」。
李德維說,這是完全錯誤的認知,這樣惡意重傷的傳言流傳並不好,他再次重申,鄭麗文在擔任立法院黨團書記長時,為解決黨團助理長期沒辦法加薪的問題,所以曾上簽公文,把應募集費用移轉到黨團,時任主席江啟臣跟秘書長李乾龍也都同意。
李德維說,後來的主席對這份簽文並沒有改變。所以可能是認知差距,也許有人認為後來的主席不一定同意,但並沒有推翻前面的公文,所以他只能這樣講,當時鄭麗文繳納黨工分攤金是絕對沒有問題。
李德維接受其他媒體採訪時則指出,鄭麗文短繳部分是黨主席交替後,新任主席不認帳,才有相關質疑。
國民黨秘書長黃健庭則稱,立委每年應負擔30萬,不分區立委每個月還要再多負擔10萬,鄭麗文應該是4年任內沒繳30萬公職分攤金,總額是120萬,但她上個月領表前,已經把這部分繳清。
媒體追問,所以助理費是墊不分區的10萬嗎?黃健庭也證實,助理費是用來墊不分區每個月10萬責任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