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首創!中市消防局導入安全管理系統 高危場所救災資訊一次到位
【記者王煌忠/台中報導】為提升工廠、化學品儲存場所及一定規模以上實驗室、倉庫的消防安全資訊透明度,並強化災害發生時的應變效率,《消防法》第21-1條及第21-2條新制已正式上路,台中市消防局率全國之先,導入「安全管理系統」風險分析,協助業者以科技化方式落實法定義務,強化災前整備,打造更周全的城市安全防護網。
台中市消防局表示,依《消防法》第21-1條規定,消防人員執行工廠、化學品儲存倉庫或儲存場所,以及一定規模以上實驗室或倉庫火災搶救時,管理權人必須主動提供場所平面配置圖、化學品種類及數量位置圖等必要搶救資訊,並立即指派專人到場協助救災,透過制度化的資訊揭露,可讓指揮體系在第一時間掌握現場危害特性,大幅提升滅火與救援決策效率,並降低第一線救災風險。
另依《消防法》第21-2條規定,工廠及化學品儲存倉庫、儲存場所,須於場所明顯處設置「危害風險標示板」,清楚揭露具危害性的化學品資訊,並於化學品種類、材料性質或儲存量變動時即時更新,作為從業人員及消防人員辨識風險的重要依據,確保救災行動安全無虞。
為協助業者因應新制上路,消防局已請安全管理系統廠商完成系統功能擴充,適用對象涵蓋符合法規規定工廠、化學品儲存倉庫或儲存場所、一定規模以上實驗室或倉庫,以及依法須設置危害風險標示板的業者。而業者透過安全管理系統,可將場所平面圖資、化學品資訊及相關法定資料上傳建置,不僅提升資料更新與管理效率,也促使場所平時落實危害辨識與風險管理,確保災害發生時能即時提供完整資訊,保障救災人員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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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局強調,此次消防法修正的核心精神,在於強化「災前情報整備」與「災時資訊透明」,當管理權人能確實提供必要資料、指派專人協助救災,並落實危害風險標示,消防人員即可迅速掌握危險物質分布與場所特性,採取最適切的滅火與救援策略,有效降低災害衝擊,守護市民生命與財產安全。
消防局指出,未來將持續透過宣導、輔導及查核機制,協助業者落實新制規範,並與產業攜手強化城市整體防災韌性,朝向更安全、安心的生活環境邁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