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穎孟出庭哭了!撤回前夫傷害告訴 誠泰少東斥她討5千萬:可拿奧運冠軍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有「甜心議員」之稱的台北市前議員林穎孟,2023年與丈夫、前誠泰銀行副董事長林致光失和,雙方常爭執,林女聲請暫時保護令獲准後,同年9月疑在家中遭林男拉扯、推倒,膝蓋挫傷、瘀青,她提告傷害罪並於2024年1月離婚,檢方先前不起訴,但林女聲請再議成功,北檢重新偵辦後,依傷害、違反保護令罪起訴林致光。據悉,林穎孟近日撤回傷害罪告訴,但因違反保護令是非告訴乃論,台北地院今開庭傳喚雙方出庭。
法官當庭勘驗林穎孟當時拍的蒐證影片,她於勘驗過程拭淚,怒控林致光家暴還抹黑她;但林致光反駁,林穎孟一如往常很會演戲,婚姻短短9個月竟要求分產,從一開始的250萬元到5000萬元,酸她「如果參加奧運三級跳遠,真的可以得冠軍」,強調沒有家暴,不容她為謀取財產裝可憐。全案將於1月9日宣判。
林致光同意勘驗打赤膊影片
林穎孟進入法庭時,坐在被告席的林致光轉頭看她一眼,但林穎孟沒有反應,法官隨即安排林穎孟坐在法庭中間的證人席,並以一個屏風擋在她與林致光之間。
開始勘驗長度7分鐘的影片前,法官廖棣儀表示影片中林致光是赤裸上身,詢問林男是同意勘驗,林致光說:「我同意,沒有問題。」
林致光討要衣服 林穎孟:你發酒瘋
影片是由林穎孟當時躺在家中床上,以仰角對著林致光拍攝,林男打赤膊,只穿一件四角內褲,林男低頭對林穎孟說:「這是我的衣服,請妳還給我,不要臉,妳有自己的衣服,我現在就要穿這件。」林女說:「你叫我脫衣服?我明天早上就會放在床上還給你啦。」隨即以哭音說:「我今天做人工生殖手術,現在肚子痛,人很不舒服,你發酒瘋。」
林男拉扯林穎孟身上毯子:手機還我
林男仍說:「這是我家耶,我請妳快離開我的視線。」林女回說:「你走出去就不會看到我。」雙方一來一往重複類似的話語,然後林男說:「手機要還給我,妳真的很丟臉,我完全不想跟妳在一起。」林女回答:「我如果不錄影,你會對我更誇張。」
接著林男轉移目標,多次伸手拉扯蓋在林穎孟身上的毯子說:「毯子是我家的,我不想讓妳用。」林女護著毯子說:「我說了我需要休息,我會受涼,你夠了沒,請你不要騷擾我,你讓我不能休息,感染會惡化,你還拿走我的藥。」
但林男說:「這是我的東西,妳很丟臉,毯子我要拿回去,我要蓋,這是我家的東西,我們不要有任何瓜葛。」接著2人互說:「請你離開。」林女用哭音說:「拜託讓我睡覺好不好。」
影片錄到林男把手伸向手機
接著畫面顯示林男把手伸向手機鏡頭,林女急說:「你現在搶我手機,真的很誇張。」同時間,畫面嚴重晃動,拍到天花板、牆壁。
辯稱只是遮鏡頭:被錄影很不舒服
勘驗過程中,林穎孟在證人席上不斷拭淚、發出吸鼻涕的聲音。勘驗結束後,由林致光表示意見,他強調:「我絕對沒有碰到手機,也沒接觸到她,我只是想伸手遮住鏡頭,因為那是我的手機,她對我錄影,當下我很不舒服。」
林穎孟泣訴婚姻衝突
林穎孟隨即哽咽告訴法官:「當天早上我去做人工生殖手術,因為他希望我生男孩,我必須配合,那次應該是我第6、7次手術。」、「婚後一個月,只要他不爽就會趕我出家門,一不高興就會罵我髒話,結婚第二個月就開始推我,推我好幾次,所以我聲請暫時保護令,後來台中地院核發通常保護令給我,為期2年,現在還有效。」
林穎孟表示,聲請保護令之後,她還接受人工生殖手術,是因為林致光說他會改,不會再家暴,「他說他之前只是在氣頭上,叫我不要聲請保護令、不要破壞夫妻關係,跟他生小孩,所以我想再給他機會,人都會犯錯嘛,但2023年9月15日我去做人工生殖手術,人很不舒服,回家要躺床,他晚上出去喝酒,回家發酒瘋」。
至於當天晚上的衝突起因,林穎孟告訴法官:「因為我聲請保護令,他不爽,我們分房睡,我穿著他不要的衣服睡覺,他晚上11點多衝進來,酒味很重,叫我把衣服脫下來還給他,我不要,我請他回房間休息,而且如果我不錄影,他會做更over的事情,之前就這樣。」
林穎孟當庭泣訴:「他會把他送我的東西,都說成是他的,例如手機、衣服、眼鏡,那手機是他不要的手機,2022年給我的。」、「我真的沒想到,台中地院已經鑑定他是中度家暴再犯風險,我覺得真的很誇張、很傻眼,他搶走手機把我推倒,害我膝蓋瘀青,我一直跳起來說不要搶我手機,他就推我,手機也掉在地上,我趕快把手機撿起來,對著他說『請你離開,我我真的要報警』,他才離開房間。」
林穎孟表示,2023年9月16日凌晨2點多,她把行李收一收,搭最早一班高鐵離開家中,再也沒有回來。
林致光:衝突起因是她食言沒撤保護令
針對林穎孟的指控,林致光辯駁說:「所有答辯都是她自己創造的,用女人的眼淚來博取同情,我也沒有碰到她,醫師也可以證明,在人工生殖手術期間,我一直細心呵護她,她卻誇大術後反應,博取法官同情。」
林致光說,當晚他應酬喝酒回家,雖然在影片中講話有點慢,但意識清楚,當時林穎孟沒有在睡覺,「她在滑手機,當天對於要撤保護令的事情,雙方有不愉快對話,因為2023年6月我們曾發生衝突,8月松山分局通知我,她有聲請暫時保護令,她還裝傻說怎麼會這樣子,把責任推給警察,為讓婚姻繼續走下去,她說要把保護令撤回,卻遲遲沒有,就是因為這樣,我質疑她講話的誠信,才衍生出本案」。
林致光表示,自己當時確實有拉毯子,但沒有很用力拉,「她把棉被墊在屁股下當坐墊,硬要用我蓋的毯子,她說謊,手機更是離譜,她把所有我借給她的東西,都當成是她的,都是捏造的,她重複胡亂提告,已經告我6次,前面5次都不起訴確定,本案原本也是不起訴,她演戲裝得很可憐、誇大過程,我沒有辦法接受」。林男強調絕對沒有任何肢體接觸,沒有推倒、撞倒、拖行,林女的傷勢都不是他造成的。
借款案已和解 林穎孟同意撤回刑事告訴
法官今針對林致光該如何量刑,詢問林穎孟的意見。據了解,林致光先前控告林穎孟要求返還借款,一審台中地院判決林女要還110萬元,上訴二審後,雙方達成和解,條件是林女僅須返還60萬元,省下50萬元,但她必須撤回對林致光的傷害、違反保護令告訴,並須向法官表示同意林男緩刑。
雙方簽署和解書後並呈交台中高分院後,林穎孟日前向台北地院表示撤回對林致光的刑事告訴,其中傷害罪是告訴乃論,林女撤告之後法院就無須審理,不過,違反保護令罪是公訴罪,即便林女表示撤告,法院仍須審理,因此北院今開庭時,法官向林女確認撤告之事,並針對林致光該如何量刑,詢問她的意見,但林女並未依照借款案和解條件說「同意緩刑」,而是說:「他至今不承認家暴還誣蔑我,我認為應該要判應有的刑罰。」
林穎孟批林致光施暴長達8個月
林穎孟於庭訊結束後仍眼眶泛紅,她受訪說,林致光家暴是確實的,因為法院有核發通常保護令為期2年,也被台中法院判定是中度家暴以及中度再犯危險的人,「不曉得為什麼他到現在都不承認他對我家暴長達8個月這麼久,還要運用各種方式去抹黑我,我只想講一句話,就是我希望法院是公正的,並且可以讓大家知道,不是你有錢、有勢有財力,就可以任意對別人施暴」。
林女表示,「前幾次暴力事件他也說沒有推我,如果沒有人推我,我會自己跌到地上嗎?這是很基本的常識吧?他連對我罵髒話都會說『只是口頭禪』了,有什麼可信的地方嗎?」
林致光批林穎孟「很會演戲」
林致光離開法院時也受訪,指林穎孟「一如往常很會演戲,哭哭啼啼、很會演戲,但事實不容被扭曲、變造,就如我剛說的,真正的家暴要予以唾棄,但她假借家暴之名,行特殊目的之實的假家暴,是社會不容許,很可惜她在這塊做了最壞示範」。
曝林穎孟要求分產5千萬 程度超越「假面」
至於夫妻剩餘財產的部分,林致光說,2人婚姻僅短短9個多月,離婚後林穎孟要求分產,「從一開始的250萬到1000萬到超過5000萬,真的不曉得她數字從哪來的」,林致光酸說:「她如果參加奧運三級跳遠,真的可以得冠軍,沒有人這樣毫無憑據亂要財產,而且都是我婚前的財產,和婚後財產沒有關係,她卻一再打官司。」、「希望她好好面對自己貪污詐領助理費的官司,不要一再狡辯」。
林致光強調,自己沒有做的事就是沒有,絕對不容許曾經當過議員的人捏造事實、裝可憐,謀取她想要得到的財產利益,「一個人的財產應該是靠自身努力,而不是靠耍一些伎倆、設局獲得」。
他批林穎孟「從婚姻一開始,就在我不知情狀況下錄音,夫妻有問題應好好相處溝通,但她假裝和你很好,但私底下錄音,弄成她要的樣子,進行一連串提告,希望法官可以還我清白」。
有記者問林致光,對於林穎孟先前遭助理指稱「假面甜心」有什麼看法,林致光說:「假面就留給大家評論,她的程度已經超越假面了。」
林穎孟告林致光搶手機還推倒她
林穎孟提告指稱,2023年9月15日深夜11時許,她在家中穿著林致光的上衣休息,但林男未體諒她剛接受人工生殖手術需要休養,要求她把衣服脫下還他,還多次出手拉扯她身上的棉被、與她爭搶手機,甚至將她推倒,導致她右膝挫傷、瘀青,精神上感到痛苦畏懼。
北檢依據驗傷單等事證,認定林男確實對林女動粗導致受傷,觸犯《刑法》傷害、《家暴防治法》違反保護令等2罪,今年8月起訴林男,並建請法院從重依傷害罪論處。
另控前夫爆粗口嗆聲要揍她
另外,林女控告林男違反保護令,於2023年9月11日在家中強迫她向法院說謊、撤回保護令,並辱罵她:「X!妳給我講的那些。」、「那我要不要改天他媽把妳揍一揍完,之後媽的撤回。」、「妳腦袋真的有問題。」
林男應訊時辯稱,他與林女於2023年6月間吵架,但8月又和好,並達成共識要繼續走下去,之後他接到警局通知才知道有保護令,林女說她很後悔想要撤回保護令,但都沒有撤,所以9月11日問她為何沒撤,至於「那我要不要改天他媽把妳揍一揍完,之後媽的撤回」等語,只是情緒性的比喻。
檢察官認為雙方當時對於撤回保護令之事意見不一,再次起爭執,林男是希望林女在撤回保護令的書狀中幫他澄清,林男在爭執過程中的言行,難以認定惡意侵害、騷擾林女,因此這部分不起訴林男。林女不服向高檢署提起再議,高檢發回北檢重新偵查,但北檢8月間仍不起訴林男。
林穎孟涉詐助理費 助理批她假面甜心
外型亮麗的林穎孟(42歲)曾參與太陽花學運,時代力量2018年提名她投入台北市議員選戰並當選,但她上任後遭5名助理指控挪用勞健保費,還批她「假面甜心」、「草包+低能」,林穎孟控告5名助理求償380萬元,但台北地院2023年判她敗訴,判決指出相關評論並非沒有依據,應保障助理們的言論自由。
爭議不斷的林穎孟2022年退出時代力量,以無黨籍身分參選北市議員想連任,但同年3月爆出詐領助理費案,檢調於7月間約談她與前男友葉曜彰,諭令林女以100萬元交保,當時為她辦保的,就是與她低調完婚的林致光,但雙方後來鬧翻打離婚官司,林致光提告要求她返還這筆保釋金,導致雙方秘婚曝光,不過兩人已在去年1月調解離婚。
至於林穎孟被控涉詐助理費案,台北地院一審去年11月認定她從2019年起以人頭助理等方式詐領26萬餘元助理費,當時的男友葉曜彰則是共犯,依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判林女3年8月徒刑,另依圖利罪判刑5年8月;葉曜彰被依圖利罪判刑5年8月。全案上訴二審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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