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國安案 遭重判20年!學者:等同無期徒刑
出版時間:2026/02/09 12:50
【編譯張翠蘭/綜合外電】香港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等9人及前《蘋果日報》3家公司被控觸犯國安法罪案,香港高等法院今天(2/9)宣判刑期,黎智英被重判20年,其餘8人分別被判6年3個月至10年不等。外媒報導,這是自北京當局實施香港國安法以來,判處的最重刑罰。
📌 本文摘要重點
(AI 摘要說明)1 黎智英因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煽動罪被重判20年,創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最重刑罰。
2 《蘋果日報》三家公司被罰款,前高層亦遭判刑。
3 此案引發國際高度關注,被視為對香港異議人士的象徵性打擊,西方國家持續施壓。
由香港政府指派的3名法官2月9日在暫代高等法院的西九龍裁判法院裁定,現年78歲前媒體大亨黎智英將因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和一項煽動罪,被判20年。
法官在解釋判決的聲明中表示:「黎智英無疑是這3項指控陰謀的主謀,因此他理應受到更重的刑罰。」法官還稱原先將量刑起點提高,但考慮黎智英年紀大、健康狀況及被單獨囚禁,扣減1年1個月刑期。
黎智英目前正就欺詐科技園一案服刑,法庭認為兩宗案件的性質完全不同,裁定黎智英本案中18年刑期,與欺詐案分期執行。
喬治城大學亞洲法律中心執行主任凱洛格(Thomas Kellogg)向彭博說:「這實際上就是無期徒刑。」他指出「除非美國或英國進行有效干預,否則黎智英將在監獄中度過餘生。」
彭博指出,這項判決遠超人權運動家戴耀廷被判的10年刑期,並可能使人們進一步將黎智英與已故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劉曉波相提並論。中國知名作家暨人權運動家劉曉波因呼籲中國進行民主改革而被判顛覆國家政權罪,並被判處11年有期徒刑 2017年,劉曉波獲准保外就醫後不久,便在中國一家醫院因癌症過世。
根據香港商業電台報導,6名前《蘋果日報》高層早前已承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其中前總編輯羅偉光、前執行總編輯林文宗和前英文版執行總編馮偉光各被判囚10年;前主筆楊清奇判囚7年3個月;前副社長陳沛敏判囚7年;前行政總裁張劍虹判監6年9個月。同樣已認罪的民間組織「香港故事」暨「重光團隊」成員李宇軒,以及律師助理的陳梓華,分別被判囚7年3個月和6年3個月。
至於涉案的3間公司,各被罰款300萬4500港元(約1215.86萬元台幣)。
黎智英等9人及3公司國安案判決結果
彭博指出,這起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案件引發國際社會的密切關注,被視為北京鎮壓這個曾經自由的中國領土上異議人士的象徵。這項判決將考驗西方各國政府在尋求穩定與中國關係的同時,是否願意繼續施壓,要求釋放這位英國公民。
預計4月訪問北京的美國總統川普,先前曾呼籲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釋放黎智英,目前美中兩國正努力維持脆弱的貿易休戰狀態。美國駐中國大使龐德偉(David Perdue)上月在接受彭博電視台採訪時表示,兩國領導人正在就此問題進行「持續對話」。
英國首相施凱爾(Keir Starmer)今年1月對北京進行歷史性訪問期間,也曾為黎智英的獲釋奔波呼籲。施凱爾表示,此行目的是為了尋求對英中關係進行審慎的調整,以因應難以預測的美國政策,並透露,他與中國就黎智英在英國前殖民地遭關押一事進行「互相尊重的討論(respectful discussion)」。
其他一些外國政府也呼籲釋放黎智英,並譴責當局對其起訴是出於政治動機。這些發聲的領袖包括加拿大總理卡尼(Mark Carney),他上月訪問北京,以修復兩國關係,並宣布與中國建立「新的戰略夥伴關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