懶人包|823核三公投+7藍委罷免 投票須知一文掌握
【記者施智齡/台北報導】台灣今年5月邁入非核家園,全國發電主要仰賴燃氣、燃煤及太陽能等綠電,民眾黨提出「重啟核三」全民公投案,於今(8/23)跟第二波罷免七藍委併同舉行投票。《知新聞》整理投票須知懶人包,選民一次看懂。

台電位於屏東恆春的核三廠,1、2號機組去年7月、今年5月相繼除役,民眾黨立法院黨團認為,停止核電機組運轉,將墊高全國發電成本1千億元以上,民進黨政府力推的綠電,截至去年底僅佔總發電量11.9%,且綠電光電開發爭議多,因此提出「重啟核三」公投案,主文為「您是否同意第三核能發電廠經主管機關同意確認無安全疑慮後,繼續運轉?」
除憲法另有規定外,年滿18歲的中華民國國民,未受監護宣告者,皆有「公民投票權」。而按勞動基準法規定,公投日為「放假日」,有投票權且原屬工作日的勞工,可以放假1天、薪水照領;原本就不用工作的勞工,則不可額外要求放假1天。

中選會表示,國民年滿18歲有公民投票權,本次全國性公民投票投票權人人數達2,000萬2,091人,其中首投族約75萬人。民眾可透過中選會「114年全國性公民投票公投專區」或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之「投票所地點查詢」系統查詢投開票所位置。全國共設368個選務作業中心、17,832個投開票所,動員逾20萬名選務人員投入。
中選會副主委陳朝建提醒,投票日雖未禁止公投宣傳活動,但不得從事罷免活動或有其他競助選行為,並且要攜帶國民身分證、印章及投票通知單,到指定投票所投票、禁止佩帶具有公民投票相關文字、符號或圖像之貼紙、服飾或其他物品、在場喧嚷或干擾、勸誘他人投票或不投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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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時間地點
根據《公投法》第29條,公投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數,且同意票數應達投票人人數的25%,該案才算通過。依同法規定,若公投案未通過,2年內不得再重新提出;若通過,經選委會公告後,權責機關應依照公投結果執行。
●投票時間:8月23日星期六,上午8點至下午4點。
● 投開票所:可自中選會「投開票所地點查詢」點擊查看。由於公投與下述7罷免案同日舉行,以下選區的選民到場後需分別領取「公投票」與「罷免票」。
1. 羅明才(新北市第11選舉區)
2. 林思銘(新竹縣第2選舉區)
3. 顏寬恒(台中市第2選舉區)
4. 楊瓊瓔(台中市第3選舉區)
5. 江啟臣(台中市第8選舉區)
6. 馬文君(南投縣第1選舉區)
7. 游顥 (南投縣第2選舉區)

5點注意事項
投票當日請攜帶國民身分證、印章與投票通知單,到指定的投票所投票,中選會提出5點提醒,呼籲民眾遵守,避免觸法受罰:
一、投票日雖未禁止公投宣傳活動,但不得從事罷免活動或有其他競助選行為。
二、請攜帶國民身分證、印章及投票通知單,到指定投票所投票,並不得穿著佩帶具有公民投票相關文字、符號或圖像之貼紙、服飾或其他物品、在場喧嚷或干擾、勸誘他人投票或不投票。此外,新北市、臺中市、新竹縣及南投縣,部分選舉區同日舉行罷免投票,依選罷法規定,相關穿戴佩帶也有相類限制規定,請民眾確實遵守。
三、不得攜出公投票或罷免票,違者,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1萬5,000元以下罰金。
四、不得撕毀公投票或罷免票,違者,處新臺幣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五、不可於圈定後將圈定內容出示他人,違者,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20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