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LB合格報價規定資格,限制必須是自開幕戰起整季都效力於同一球隊的球員,且生涯從未接受過合格報價才具資格,原球隊可在世界大賽結束後的5天內提出QO,球員則有7天時間決定是否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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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選擇接受,球員與原球隊簽下1年2315萬美元的短約。若拒絕並轉隊,原球隊可獲得選秀權補償,新東家則需犧牲相應的選秀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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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符合資格的球員有水手隊外野手亞羅薩倫納(Randy Arozarena)、洋基隊左投貝德納(David Bednar)、雙城隊捕手傑佛斯(Ryan Jeffers)、海盜隊二壘手洛威(Brandon Lowe)及小熊隊外野手鈴木誠也等知名球星。
MLB與NBA的「QO制度」差異
除了MLB有「QO制度」,NBA也有同樣為名「QO」的規定,但兩聯盟對於QO的目的與約束力卻截然不同,MLB的合格報價主要目的是為了確保母隊在頂級球員離隊時能獲得選秀權補償,所以MLB「QO制度」適用對象規定必須效力滿整季且未曾收過QO的即將成為自由球員者(通常為資深球員),合約型態屬於1年頂級短約,金額為全聯盟頂尖球員平均薪資。
相比之下,NBA的合格報價則屬於「球員控制與優先留人機制」。NBA的QO主要針對首輪新秀合約期滿或年資在3年以下的年輕受限自由球員(RFA),母隊只要在規定時間內開出一份1年的合格報價,就能將該球員鎖定為RFA,並享有「優先匹配權」,即便其他球隊開出更高薪資搶人,母隊只要選擇跟進價格就能強制留人。此外NBA的QO金額是依據球員個人前一年的薪資與選秀順位等條件單獨計算,金額通常為底薪至中等保障薪資,遠低於MLB的統一頂級天價。
所以總結來說,MLB的QO是球隊防守失敗時的「賠償安慰獎」,而NBA的QO則是母隊掌握年輕新星主導權的「防守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