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再欽涉詐貸!限出境8月撤電子監控
郭再欽因涉嫌土地詐貸等罪行遭檢方起訴,於偵查期間被處以限制出境並實施科技設備監控。全案移送台南地院後,承審法官認為郭男涉犯重罪且逃亡動機明確,裁定自9月3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審酌郭有固定住所,限制出境已足以擔保後續審理,撤銷郭男的科技設備監控處分。
王鴻薇質疑「黨證萬能無敵」
此裁定引發輿論嘩然,王鴻薇前天9日在臉書發文質疑,前台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近80歲,已當庭認罪,仍須配戴電子手環,反觀郭再欽偽造文書,不法超貸1.9億元,情節重大,卻可不用再戴電子腳鐐,「民進黨再次完美示範民進黨證是多麼萬能無敵。」
地院強調獨立審判無政治因素
台南地院今天特別澄清,承辦法官是審閱全案卷證資料、訴訟進度後,認定限制出境等強制處分,已足夠擔保被告日後到案接受審判,絕無摻雜或考慮任何非法律相關因素。
台南地院強調,本案與他案涉案情節不同,並無必然關連,為分別獨立的個案,應由各承辦法官依法認定、處理。本案所實施的強制處分措施,未摻雜、考慮非法律相關因素,敬請外界切勿任意揣測,留給承辦法官純淨的審判空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