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酒刻意坐被害人身旁貼腿10分鐘
全案發生在2024年1月19日晚間,被害人控訴,當天高男總共對她2度猥褻,第一次是在餐敘開始後約半小時到1小時,當時她這桌只有她和另名女同事是女性,其他8人都是男性,高男逐桌敬酒到她這桌時,硬要擠到她和女同事的中間,並坐在和她同一個板凳的右側,她在高男要坐下時曾開口,「我已經結婚了,請不要這樣」,高男竟回稱「我也結婚了,沒有關係」,坐下後高男的左大腿外側就貼著她的右大腿外側,手臂也有碰觸到。
被害人說,因高男是主管,她當下不知道該怎麼辦,又擔心直接起身離開恐讓長官沒面子,因此就這樣持續10分鐘,後來直到高男要去別桌敬酒才離開。
熊抱貼胸女下屬 還噁稱:很有感覺
高男第二次出手則是在餐敘快結束時,被害人說,當時大部分人都聚集到舞台前方等待抽獎,高男開始跟每一個人擁抱,不論男女,且都是和被擁抱者面對面,從被擁抱者雙手腋下穿到背後的方式擁抱,對她也是如此,她不滿,高男「是以全身重量壓在我身上,他的胸部直接貼在我胸部上,還在我耳邊說『抱我很有感覺』」,旁邊的女同事也有聽到,她就這樣前後被緊抱約10秒。
律師:擁抱是國際禮儀 被害人不滿可離席
高群荐出庭則否認猥褻,堅稱當天餐敘有很多桌,不可能在女下屬那桌待5到10分鐘,頂多只有1、2分鐘,並稱只有抱著女下屬的手臂外側「拍2下就離開」,也沒和她大腿貼合。
律師則為他辯解,若高男坐在女下屬隔壁,她大可藉故離席,且每個人腿型有別,不可能兩腿緊貼;律師還說,擁抱是國際禮儀,當天高群荐不只擁抱女下屬,還有抱男性長官,且當時所有長官都在,不可能藉機猥褻。
多名下屬證稱也被熊抱「不敢說不」
法官審酌被害人因顧慮與高男為上司和下屬關係,且高男對被害人的考績、未來升遷、調動具有相當之權限及影響力,因此隱忍屈從,加上多名同事都出庭證稱,當天也被高男摸手、搭肩、熊抱,且「胸部有壓到我的胸部,整個身體壓在我身上,我有嚇到」、「因他為副處長,我不敢說不,他有點半強迫要抱我 」、「當時嚇到,身體很僵硬,我在該情況下無法拒絕擁抱 」,法官因此認定高男利用上司權勢對女下屬貼腿、熊抱滿足自身性慾,構成利用權勢猥褻罪。
法官批高男踰越上下屬間界線,使被害人覺得被侵犯、蒙受身心痛苦,欠缺尊重他人身體自主權利的觀念,所為殊值非難,且犯後飾詞否認犯行,避重就輕,至今未與被害人達成調解或和解,或是賠償損失,態度難認良好;另審酌高男目前無業、經濟來源靠家裡資助,已婚,沒有未成年子女,現無法扶養父母等情狀,判他7月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