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綱維求情無效!搬病母+神秘女擔保3千萬求交保 法官打槍理由曝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遠航前董事長張綱維涉掏空遠航35億餘元,一審去年依背信等罪將他判刑14年、另1年刑期可易科罰金,並命他須戴電子腳鐶,但他上訴高院後於今年4月2日遭羈押,原因是合議庭發現他7次觸發電子監控警示,其中2次接近彰化塭仔頭漁港,有逃亡之虞。張綱維本月19日出庭時,透過律師表示願加碼4000萬元求交保,其中3000萬元由一名財力雄厚的女性友人出具書面保證,但合議庭20日裁定將他繼續羈押2個月。

曾遭限制住居卻擅自遷居
高等法院裁定指出,張綱維涉犯《商業會計法》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刑法》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業務侵占罪、背信罪、《民用航空法》航空運輸業負責人未依規定停業或結束營業,損害公眾情節重大等罪,嫌疑重大,有逃亡之虞,因此於4月2日執行羈押,7月1日第一次羈押期間即將屆滿。
合議庭認為張綱維已遭一審重判,很可能逃匿以規避審判程序及刑罰執行,且他曾任遠東航空負責人,且為樺福集團所屬各公司實際負責人,有相當資源及商業人脈,此外,張綱維先前遭限制住居於戶籍地後,擅自遷居他處,經檢察官詢問後才吐實,並有提領大額現金,將名畫等財產搬去親友住處、為躲避民間債權人催討債務而隱匿行蹤、資產等行為,張綱維19日雖表示希望能交保、願接受科技監控、追加提出保證書(保釋金),但羈押原因及必要性仍然存在,因此裁定自7月2日起,延長羈押2月。

張綱維稱憂心母親病情 在看守所睡不著
高院19日開庭時,法官問張綱維在看守所內身體狀況如何,他表示目前被羈押睡不著,擔心母親病情加重,希望能交保照顧母親。
張綱維的律師陳恒寬則表示,張綱維先前確實曾經漏接監控中心人員打來的電話,但絕非故意違反科技監控規定,他的電子腳鐶電量也從未低於15%而脫離監控,且都定期到派出所報到,至於監控中心指他2度經過漁港,其實是開車帶母親到高雄看診,來回途中接近一個小漁港,會儘快陳報張母的藥袋等證據,證明張綱維當時確實是帶母親去高雄看病。

神秘女願以3千萬擔保 助張綱維交保
律師強調張綱維渴望回家照顧病母,不可能逃亡,且先前一審裁定8000萬元保金加上時任律師劉煌基的2000萬元人保,一共1億元,一審宣判後,劉律師已被解除委任,僅剩8000萬保金,張綱維現在願意再向親友籌措1000萬元保金,以及一名「工作兢兢業業、令人尊敬的成功女性」願意提出3000萬元書面保證,加碼到一共1.2億元,張綱維不可能背棄這位女性的信任而逃亡,害她3000萬元被法院沒收,如果讓張綱維交保,他願意再度接受電子腳環監控,並每周到警局報到一次甚至更多次,請求法官裁定交保。
至於願意以3000萬元擔保張綱維不會逃亡的女子是誰,張綱維的律師三緘其口,不願透露。
雖然張綱維信誓旦旦不會逃亡,並願意加碼保釋金、接受電子監控,但高等法院仍認為他可能逃亡,20日裁定繼續羈押2月。
涉借高利貸出資遠航
遠航掏空案一審判決指出,張綱維是遠航及樺福集團實際負責人,為了詐取遠航重整利益,向台北地院佯稱會以自有資金挹注遠航公司,遠航不用負擔資金成本,但實際上卻是向民間借高利貸,出資遠航公司,還讓遠航負擔借款本金及高額利息,張綱維又在遠航公司副董事長鄭晴文、遠航公司主辦會計人員陳建州的配合下,虛增遠航收入,隱匿遠航要當安泰銀行貸款案債務人之事,讓台北地院以為遠航公司獲利良好,已擺脫債務,重建更生,因而裁定重整完成,使張綱維詐得重整利益。
張綱維又以「轉調樺壹款」為名義,把遠航公司的資金轉至樺壹公司「保管」,實際上是侵吞遠航公司資金。張綱維為了打消樺福集團對遠航公司高達約30億元的債務,還把樺福集團名下難以變現的不動產(爛尾樓)賣給遠航,使遠航財務更進一步惡化,最後遠航公司因財務狀況不佳,張綱維於2019年12月12日無預警宣告遠航停航。
張綱維遭一審重判14年
北院認定張綱維犯填製不實會計憑證、業務侵占、背信、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行使偽造私文書、違反《民用航空法》等罪,2024年9月間判他徒刑14年(不得易科罰金)、1年(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