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機8月起科技執法取締違停
桃園國際機場因出入境旅客眾多,航廈道路空間有限,常出現違規停車。中央社報導,航空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第二隊隊長林威邵指出,因違規情況時有所見,影響接送秩序及道路周轉效率,今年1月至7月進行宣導及系統測試,將於8月1日起正式進入科技執法階段,輔助員警取締違規停車。
桃機科技執法 停逾3分鐘將開罰
不過並非桃機所有範圍都開罰,科技執法的範圍包括第一航廈13至23號會面點,以及第二航廈21至29號、31至33號會面點。
林威邵提醒,車輛於上述區域靜止超過3分鐘,系統將自動拍照、錄影蒐證,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600元至1200元。
桃園機場科技執法區域與違規開罰標準
機場接機享30分鐘免費停車
航空警察局提醒,各航廈停車場有30分鐘內免費停車優惠,建議接機民眾可將車輛停妥,再前往接親友,避免違規受罰,同時也有助於提升機場交通安全及整體通行效率。
8月起禁行李、立牌占位 最高罰2萬5千元
除了桃園機場8/1起科技執法,第一、二航廈指定會面點車輛臨停逾3分鐘開罰,民眾若在接機大廳以立牌或行李占位,也將最高罰2萬5千元。
近年來台旅客逐年增加,許多飯店與旅行社業者紛紛推出專屬接機服務,讓旅客下機後能無縫接軌直奔飯店或展開行程。然而,部分接機人員為了搶位,利用接機立牌、隨身行李或其他個人物品,長時間占用接機大廳旅客出口處的矮牆。此舉不僅嚴重影響旅客通行及航廈的營運秩序動線,有礙航廈整體形象,過去更曾因此引發糾紛。
為徹底解決占位亂象,桃園機場公司已發函提醒旅行社業者配合宣導,強調接機大廳為旅客公共通行空間,本就不得以物品占用。機場公司表示,8月起,若宣導期滿且經勸導未見改善者,將依據民用航空法第119條之3第1項規定,對違規者開罰新台幣5000元以上、2萬5000元以下罰鍰,必要時更得會同航空警察局將違規者強制驅離航空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