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宴客賄選 謝典霖父子遭羈押
全案源於謝典霖等人6月於議會席開十多桌疑為陳貞妃賄選,彰化地檢署接獲檢舉,分案由檢察官偵辦,並指揮彰化縣調查站調查官蒐證。
檢察官訊問後,認被告謝新隆、鄭汝芬、謝典霖、劉姓服務處幹部、黃姓議長秘書等5人,均涉犯《選罷法》投票行賄等罪嫌重大,有逃亡、湮滅證據、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有羈押原因及必要。
彰化地院漏夜召開羈押庭,裁定劉姓服務處秘書、黃姓議會法制室主任各以新台幣3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謝新隆、謝典霖父子遭裁定羈押禁見,謝母鄭汝芬100萬元交保。
謝典霖父子抗告求中秋團圓
中央社報導,據了解,謝典霖與謝新隆的律師團隊已先後向彰地院遞狀提出抗告,希望能爭取撤銷羈押裁定。而檢方在評估後,對鄭汝芬交保一事採取尊重態度,確立不提抗告。
目前謝新隆父子已收容於彰化看守所。所方指出,2人在所內作息均維持正常,謝典霖心情平靜、偶爾閱讀書籍打發時間,謝新隆與舍友互動良好,整體狀況平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