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火獅私生女爭百億遺產!生母笑稱「雙方釋善意」 今再出庭調解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新光集團創辦人吳火獅於1986年過世,外傳遺產超過百億元,但2004年爆出認祖歸宗官司,數案纏訟20年,法院最後認定吳火獅生前與女子陳麗如有一段情,陳女1984年生下女兒陳子婷,最高法院2024年針對「生父死亡後認領」訴訟,判決陳子婷為吳火獅親骨肉,全案確定。現年41歲的陳子婷日前提起分割遺產訴訟,士林地院7月間首度召開調解庭,陳麗如步出法庭微笑表示「大家都釋出善意」,士院今下午2時30分再開調解庭。

陳麗如自曝與吳火獅不倫戀
現年70多歲的陳麗如曾對記者表示,她18歲時認識40多歲的「歐吉桑」吳火獅,當時2人只是朋友,後來她嫁給高登財,婚後6年因感情不睦分居,她1976年與吳火獅發生婚外情,由於她從事鋼鐵生意,吳男常帶兒子吳東進、吳東亮與職員到她的北市松江路住處吃飯、開會。
陳麗如說,吳火獅把她家當成招待所,她曾幫吳接待前總統蔣經國之弟蔣緯國等政商名流。
稱吳火獅曾誇女兒「耳朵大有福氣」
1984年8月,陳麗如為吳火獅生下女兒陳子婷,陳麗如表示,吳火獅不定時給她們母女倆10萬、20萬元生活費,女兒2歲時曾與吳見面,吳當時誇女兒:「耳朵大,將來一定很有福氣。」
吳火獅1986年10月18日病逝後,陳麗如多次透過新光老臣李峰遙(時任新光保全董事長)請吳東進、吳東亮等人照顧陳子婷,並希望認祖歸宗,但吳家未答應,陳女因而於2004年提告,她先請求確認女兒與吳火獅「親子關係存在」,但法院認為陳子婷仍被法律推定為高登財的婚生子女,判陳麗如母女敗訴確定。
陳麗如母女調整訴訟策略,另提告請求確認陳子婷不是高登財的婚生子女,2006年勝訴確定。
陳麗如告訴記者,同年底開始,吳家以李峰遙名義,每3個月匯30萬元給母女當生活費,但2011年3月卻停止支付,李峰遙當時說法是,新光財務吃緊,吳東進沒法繼續負擔。

吳火獅子女拒驗DNA
2012年6月,陳子婷對吳火獅的繼承人、吳東進等6名子女提告,請求生父死亡後認領,審理期間,法院多次傳喚李峰遙作證,但李男都以身體因素推辭,不過,陳麗如提出她2011年與李峰遙的對話錄音,陳麗如當時說:「東進跟你們之前都沒有指示要怎麼做…(陳子婷)差不多26歲了,現在就是說,他這個父親欄空白要怎麼解決…我想可能這三個兄弟這一方面主要是說給我們有一個創業基金。」
但李峰遙回稱:「我沒有辦法…東昇、東亮都是第三者…。」、「緊事緩辦,我的立場,我的想法是讓妹妹讀好學校,更上一層樓、深造,短期裡面沒有辦法,媽媽(吳火獅元配)在啊。」
另外,法院多次通知吳火獅子女排到調查局驗DNA,但吳東進等子女並未配合。最高法院維持歷審見解,2024年10月判決認定陳子婷與吳火獅有血緣關係,可向吳火獅的繼承人請求吳火獅認領她為子女。全案確定。
陳子婷生母笑稱「大家都有釋出善意」
士林地院家事法庭今年7月間首度召開調解庭,陳子婷沒現身,母親陳麗如與2名律師出庭,開庭後,陳麗如面帶笑意表示,吳家派出委任律師,大家都有釋出善意。
陳子婷律師:沒有照顧何來「認真同行」
陳子婷的另名律師陳明正則說,開庭當天恰巧是台新金與新光金正式合併,喊出的口號是「認真同行」,在此呼籲吳董事長(吳東亮),認真同行不是隨便講講的,「你的妹妹,如果說你沒有照顧她,那何來認真同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