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片|吳火獅私生女提告討67.2億遺產!調解破局 律師曝下一步
【記者丁牧群、林志青/台北報導】新光集團創辦人吳火獅於1986年過世,2004年爆出認祖歸宗官司,法院最後認定吳火獅生前與女子陳麗如有一段情,陳女1984年生下女兒陳子婷,最高法院2024年針對「生父死亡後認領」訴訟,判決陳子婷為吳火獅親骨肉,全案確定。現年41歲的陳子婷日前提起分割遺產訴訟,士林地院今天下午再開調解庭,陳子婷主張應繼分67.2億元,最後調解破局,全案將進入訴訟程序。
士林地院今天下午2時30分開調解庭,陳子婷母親陳麗如下午2時許就抵達法庭,看到記者守候,陳麗如嚇了一跳,直說「怎麼比我還早?」隨即雙手合十表達感謝。
調解庭10多分鐘即破局 法官叫回吳家律師協商
調解庭召開10多分鐘,吳家委任律師黃訓章就步出法庭準備離去,透露調解不成立,並提到陳子婷有提出調解方案,但數字差距太大。正當黃訓章要離去時,法官請志工來叫住黃訓章。重回法庭後,雙方再次進行協商,可惜最後仍無共識。
天價遺產伴隨驚人裁判費 陳女律師:先從1600萬標的著手
據悉,由於2次調解不成立,將進入訴訟程序,法官特別提醒陳女委任律師陳明正,訴訟標的如果金額太大,一定比例的裁判費,恐怕讓陳女無力負擔。
陳明正表示,未來先從1600多萬元的訴訟標的來進行接下來的訴訟,初估裁判費應為10多萬元,還在可以負擔的能力範圍。未來如果再查到其他財產,等到有把握的時候,再追加訴訟標的,才繳裁判費。
陳麗如自曝與吳火獅不倫戀
回顧這段陳年舊愛,現年70多歲的陳麗如曾對記者表示,她18歲時認識40多歲的「歐吉桑」吳火獅,當時2人只是朋友,後來她嫁給高登財,婚後6年因感情不睦分居,她1976年與吳火獅發生婚外情,由於她從事鋼鐵生意,吳男常帶兒子吳東進、吳東亮與職員到她的北市松江路住處吃飯、開會。
陳麗如說,吳火獅把她家當成招待所,她曾幫吳接待前總統蔣經國之弟蔣緯國等政商名流。
稱吳火獅曾誇女兒「耳朵大有福氣」
1984年8月,陳麗如為吳火獅生下女兒陳子婷,陳麗如表示,吳火獅不定時給她們母女倆10萬、20萬元生活費,女兒2歲時曾與吳見面,吳當時誇女兒:「耳朵大,將來一定很有福氣。」
吳火獅1986年10月18日病逝後,陳麗如多次透過新光老臣李峰遙(時任新光保全董事長)請吳東進、吳東亮等人照顧陳子婷,並希望認祖歸宗,但吳家未答應,陳女因而於2004年提告,她先請求確認女兒與吳火獅「親子關係存在」,但法院認為陳子婷仍被法律推定為高登財的婚生子女,判陳麗如母女敗訴確定。
陳麗如母女調整訴訟策略,另提告請求確認陳子婷不是高登財的婚生子女,2006年勝訴確定。
陳麗如告訴記者,同年底開始,吳家以李峰遙名義,每3個月匯30萬元給母女當生活費,但2011年3月卻停止支付,李峰遙當時說法是,新光財務吃緊,吳東進沒法繼續負擔。
吳火獅子女拒驗DNA
2012年6月,陳子婷對吳火獅的繼承人、吳東進等6名子女提告,請求生父死亡後認領,審理期間,法院多次傳喚李峰遙作證,但李男都以身體因素推辭,不過,陳麗如提出她2011年與李峰遙的對話錄音,陳麗如當時說:「東進跟你們之前都沒有指示要怎麼做…(陳子婷)差不多26歲了,現在就是說,他這個父親欄空白要怎麼解決…我想可能這三個兄弟這一方面主要是說給我們有一個創業基金。」
但李峰遙回稱:「我沒有辦法…東昇、東亮都是第三者…。」、「緊事緩辦,我的立場,我的想法是讓妹妹讀好學校,更上一層樓、深造,短期裡面沒有辦法,媽媽(吳火獅元配)在啊。」
另外,法院多次通知吳火獅子女排到調查局驗DNA,但吳東進等子女並未配合。最高法院維持歷審見解,2024年10月判決認定陳子婷與吳火獅有血緣關係,可向吳火獅的繼承人請求吳火獅認領她為子女。全案確定。
陳子婷生母笑稱「大家都有釋出善意」
士林地院家事法庭今年7月間首度召開調解庭,陳子婷沒現身,母親陳麗如與2名律師出庭,開庭後,陳麗如面帶笑意表示,吳家派出委任律師,大家都有釋出善意。
陳子婷律師:沒有照顧何來「認真同行」
陳子婷的另名律師陳明正則說,開庭當天恰巧是台新金與新光金正式合併,喊出的口號是「認真同行」,在此呼籲吳董事長(吳東亮),認真同行不是隨便講講的,「你的妹妹,如果說你沒有照顧她,那何來認真同行?」
推薦新聞 花蓮直擊|災民可洗澡了!國軍出動野戰移動式沐浴機 內部曝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