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12至17日舉行初選民調,南、高、嘉民調時間各一天,黨中央今公告廣告宣傳禁止事項,依《第一、二、三類公職候選人提名民意調查辦法》第十條第一項第三款辦理,禁止時間從民調執行前三日(1月9日零時)起,至所屬選區民調執行完畢止。
民進黨說明,該段時間,各候選人及其競選團隊不得為下列行為:
(1)參加或主持電視、電台、平面媒體、電腦及行動裝置上之網路媒體所作之專訪、談話性節目、戲劇節目、綜藝節目等形式之宣傳。
(2)於電視、電台、平面媒體、電腦及行動裝置上之網路媒體,播出或刊登有償或無償廣告(含電視台跑馬燈及第四台蓋台廣告)。
(3)藉政令宣導或政績宣傳形式,於電視、電台、平面媒體、電腦及行動裝置上之網路媒體,播出或刊登有償或無償廣告進行個人宣傳。
(4)於電視、電台、平面媒體、電腦及行動裝置上之網路媒體,購買置入式行銷新聞。
(5)發布、引用民調或其他預測市場之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