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員吹冷氣竟要「自費」 議員揭花縣府「2人單位」水電預算!比一個分隊還要多
【記者陳亮諭、於維奕/綜合報導】水裡來火裡去的消隊員,炎炎夏日吹冷氣竟得自掏腰包分攤電費!花蓮縣議員胡仁順今(10日)為打火地兄抱不平,指稱花蓮縣府台北聯絡處僅編制2人,年度水電費卻編列4萬2000元,反觀該縣24個分隊,每個分隊平均一年水電費僅約3萬4500元。
屏東縣也有消防員分攤電費等問題,縣長周春米表示,縣府後續不再讓基層付費,同時要求節約用電。
傳消防員一期繳一千多
胡仁順今在議會質詢指出,從馬太鞍溪泥裡救人、爬出來的消防員、在大火中搶救的消防員,「竟然要自己付執勤時間的水電費」。他表示,消防員執勤一次就是24小時,期間會有出勤、訓練、業務等工作,也需要吃飯、睡覺、休息。他們的公共區域有辦公區域、備勤室,這是上班時間使用;寢室是私人休息用。
就他了解,大多數的分隊,寢室用電要自行插卡算電費。但公共區域超過預算的水電費還要隊員們自行分擔,「我確定有分隊隊員一個人一期繳一千多元的。」消防局先前回應他,「有些同仁使用高耗能電器,例如微波爐、電鍋、沒有設定電熱器等。」
平均每分隊每月電費預算2875元
胡仁順指出,縣府各局處、議會、甚至許多公司也有微波爐、有電鍋、咖啡機、熱水瓶,大家可以加熱自己帶的食物,這完全是正常需求,也沒有人因此付過水電費。他認為, 警消有大量的體力訓練工作、24小時值班運作、分隊位置可能在偏遠地區,他們熱食物吃、吹個暖氣冷氣,怎麼可能是跟一般早九晚五的公務員一樣的冷氣使用費用?
胡仁順揭相關數據,消防局局本部消防大樓一年水電費預算是353萬2000元,轄內24個分隊,水電費預算是82萬8000元,平均每個分隊一年有3萬4500元水電費可以用,每個分隊每個月2875元(有多餘預算會少量補貼);有些大家庭每月用電量就不只這個數字了。
花縣府「2人編制」電費預算比分隊高
胡仁順更爆料說,花蓮縣政府台北聯絡處編制僅2個人,一年編列4萬2000元的預算,「兩個人、沒有什麼公務、為什麼水電費比一個分隊還高?」
花蓮縣長徐榛蔚回應「水電費都要分隊編到足夠。」他解讀,「冷氣有需要就開、不能讓同仁出電費。此後要是還有不能開冷氣、需要分擔水電費的情況,我會更加嚴格來處理。」
最後,胡仁順向消防局喊話,「有些分隊不思改進,反而急著抓吹哨者的,這次若再這樣,我一定會公布並檢舉。 」
「公家公付、私用自付」 消防局:從未要求分攤
針對議員質疑,花蓮縣消防局澄清並無不當分攤費用,強調水電費採「公家公付、私用自付」原則,每分隊皆有冷氣且無限制使用時間,公共區域水電費由公家全額負擔,若超出編列額度亦由業務費統一支付,從未要求同仁分攤。
消防局表示,僅寢室私人空間採獨立電錶由使用者自付,據悉,每人每期約400至600元。此外,若分隊業務費有結餘還會均分給隊員,像去年每人約分得2300元,過去也從未接獲同仁相關投訴。
屏東將更新老舊冷氣 周春米:不再讓基層付費
民進黨籍屏東縣議員梁育慈今天在議會質詢台東縣長周春米「消防人員執勤時須負擔冷氣費」問題。中央社報導,周春米答詢表示,目前消防局編列各分隊電費預算時,依每人冬季新台幣1000元、夏季1100元估算。
周春米曾在視察時提醒,有的分隊冷氣因老舊而耗電;近日經各界關心、反映,消防局將汰換使用年限17年以上、老舊非變頻冷氣約20台。周春米說,縣府後續不再讓基層付費,不過分隊在管理上也要節約用電;後續汰換冷氣與分隊空間調整所需經費,縣府也會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