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懷疑丈夫「偷吃」!妻傳情敵身分證給徵信社跟監 這下慘了

高雄葉姓女子懷疑丈夫外遇,將情敵身分證照片透過通訊軟體傳給徵信社跟監蒐證。AI生成示意圖 zoomin
高雄葉姓女子懷疑丈夫外遇,將情敵身分證照片透過通訊軟體傳給徵信社跟監蒐證。AI生成示意圖
分享 分享 連結 訂閱 APP

【記者王勇超/高雄報導】高雄葉姓女子懷疑丈夫外遇,委託徵信社跟監並蒐集情敵資料,不僅將對方身分證照片傳給偵探社,還指示徵信社員工侵入住處社區並竊錄活動。高雄地方法院審理認定,葉女等人涉及非法利用個資、侵入住宅及竊錄非公開活動等罪,判處葉女與徵信社負責人柳姓男子各應執行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

懷疑丈夫外遇委託徵信社跟監

判決指出,葉女因懷疑吳姓丈夫與何姓女子有不正當關係,2023年3月委託徵信社跟監蒐證。葉女先將何女在加入醫學美容產品會員時提供的身分證照片,透過LINE傳給徵信社負責人柳姓男子,柳男再將有葉女資料的身分證照片傳至徵信社「新耳鼻喉專案」群組,供徵信社員工掌握何女個資並進行蒐證。

徵信社員工侵入社區蒐證

判決指出,葉女與柳男為調查兩人行蹤,另指示徵信社員工朱姓與洪姓男子侵入何女位於高雄市兩處住處社區,在社區走道等區域蒐證。

此外,洪男於2023年6月19日深夜,在何女住處門口錄影拍攝何女與吳男互動情形,竊錄非公開活動。

台灣高雄地方法院。資料照 zoomin
台灣高雄地方法院。資料照

法院判刑3月可易科罰金

法院審酌,個人資料屬個人隱私範疇,未經同意不得任意利用,葉女等4人為蒐證竟侵入他人住宅並竊錄活動,已侵害隱私權益;但考量4人均坦承犯行,態度尚可,但迄今未與告訴人和解或賠償損害,依情節分別量刑。

法院在判決中指出,葉女與柳男因非法利用個資罪與侵入住宅罪,各判處有期徒刑2月,另因竊錄非公開活動罪判拘役30日,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3月,均得易科罰金;朱男與洪男則因侵入住宅罪與竊錄非公開活動罪,各判處有期徒刑2月及拘役30日,均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知嚴選

⭐️ 即刻下載!無蓋版廣告純淨版《知新聞》App

# 抓姦蒐證 # 個資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