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集團9在押幹部曝光!她遭求刑16年最重 法院15:30開接押庭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今天偵結太子集團在台洗錢、發展博弈犯罪案,依洗錢、賭博、組織犯罪等罪起訴集團首腦陳志、在台操盤的二當家李添及核心幹部辜淑雯共62人,以及天旭等13家涉案公司,並將案發後被羈押的辜淑雯等9名幹部移審法院,台北地院下午3時30分將召開移審接押庭,決定9人是否繼續羈押。
9幹部在押
目前在押的9人為天旭國際公司人資長辜淑雯、核心幹部王昱棠、邱子恩、李守禮、尼爾創新公司負責人林揚茂、財務主管鄭巧枚、天旭公司財務主管陳麗珊,以及負責處理遊艇、金流的玄古公司負責人王俊國、經營水房幫洗錢的雪茄館老闆陳韋志。
辜淑雯、王昱棠分遭求刑16年、15年
檢方查出,王昱棠為太子集團在台成立天旭等5公司,開設OBU帳戶,供集團非法發展線上博弈,辜淑雯則在台指揮綜合管理5公司的大小事務,除指示集團成員到地下匯兌水房提領現金,另協助製作不實交易合約,到金融機構申報外匯結匯洗錢。
檢方認定,辜淑雯為太子集團所屬的天旭公司行政及人資主管,對於集團在台洗錢、賭博有相當指揮權,也是天旭等5公司最高的台籍主管,還在李添將犯罪所得轉匯到OJBK冷錢包後,指示成員李守禮、邱子恩等人前往指定地點提領現親,購買名酒、雪茄、藝術品等豪奢消費,且矢口否認犯行,犯後態度不佳,因此依《組織犯罪條例》、洗錢、偽造文書、賭博等罪,對她求刑16年以上,併科罰金8000萬元。
王昱棠也長年在台指揮太子集團成員洗錢、賭博犯罪,且犯後態度不佳,遭求刑15年以上、併科罰金5000萬元。
4人遭求刑10年以上
天旭公司財務主管陳麗珊則是天旭公司會計主管,彙整審核相關公司會計報告,遭求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併科罰金2000萬元。
李守禮則是李添私人特助,親自或指示成員邱子恩等人到水房領現金,協助太子集團二當家李添購買豪車、名酒、雪茄,也遭求刑10年。
尼爾創新、VAST公司負責人林揚茂、財務主管鄭巧枚也因助集團洗錢遭求刑10年。
陳志來台洗錢107億 還自行開發冷錢包
北檢起訴認定,陳志為了將大量詐騙所得投入線上賭博事業,賺取更多黑心錢,並透過賭博網站入出金管道洗錢,自2016年起於台灣成立多家公司,並在18個國家設立250家境外公司,持有453個國內外金融帳戶,以境外公司間製作不實交易合約,透過外匯管道洗錢,同時利用自行開發的OJBK錢包連結地下匯兌水房,將犯罪所得清洗後匯入台灣,購買名車、精品及豪宅,並支應集團在台支出,共計洗錢107億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