掏空台綠4億!陳啟昱1200萬交保 檢抗告遭駁回「確定回家過年」
【記者王志弘/台南報導】台鹽綠能前董事長陳啟昱涉嫌掏空4億元弊案,被羈押長達427天,昨(27日)或台南地院裁定120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並配戴電子腳鐐。台南地檢署對此不服提起抗告,但台南高分院今天裁定駁回,陳啟昱確定可回家吃團圓飯。
法官:串證可能性低
針對檢方抗告擔憂被告仍有勾串之虞,台南高分院法官認為,有關台鹽實業、台鹽綠能、鴻暉國際及晁暘開發等公司的員工、董事均已交互詰問完畢,相關書證與電腦資料也早已扣押在案,剩下的證人多為電業商負責人或偵查中關聯性較低的對象,與被告並無職務隸屬關係,被告要施壓或串供的可能性已顯著降低,事證保全已達相當程度。
法院:1200萬交保+科技監控足以降低逃亡風險
至於檢方提及陳啟昱曾有逃亡20餘日的「黑紀錄」,施以科技監控無法完全防免逃亡或勾串,高分院對此認為,當時陳啟昱並未接受高額具保金及科技監控的約束,不能僅憑過去紀錄就認定現行的限制措施無效。
法院認為,1200萬元的保證金加上電子腳鐐的科技監控,足以對被告形成拘束力並降低逃亡風險,且具保、限制住居、限制出海等手段是用來替代羈押的必要性,而非用來完全杜絕所有可能性。
高分院另指出,原審裁定陳啟昱1200萬元、蘇坤煌與蘇俊仁各700萬元交保,已符合比例原則。檢方不服,但並未提出具體客觀事證,證明這筆錢不足以擔保,因此駁回抗告。
回顧台鹽綠能弊案 五鬼搬運掏空4億
台南地檢2024年10月偵辦台鹽綠能弊案,查出陳啟昱擔任台鹽董事長近5年期間涉嫌圖利廠商,疑掏空台鹽及子公司損失近4億元。
檢方2025年2月27日起訴陳啓昱、前總經理蘇坤煌、前副總郭政瑋以及鴻暉國際負責人蘇俊仁、晁暘開發負責人戴妤倩等5人,其中認定陳啟昱自2016年3月擔任台鹽董事長以來,曾3年領取超過600萬年薪,合計擔任台鹽董座期間,領取薪資超過2000萬,在他主導下,台鹽轉投資台鹽綠能,陳啟昱從中再得利5800萬餘元,而台鹽綠能前總經理蘇坤煌也從中獲利7461萬餘元。
南檢認為,陳、蘇二人犯後均否認犯行,態度非佳,建請法院對陳啟昱量刑12年、蘇坤煌10年,並沒收二人收取的不法回扣逾1.3億元。
收押304天交保 2天後又回籠
全案去年2月28日移審後,法院審酌陳啟昱、蘇坤煌與廠商蘇俊仁皆有逃亡、勾串共犯、證人之虞,裁定3人羈押禁見,因「羈押原因仍存在,且無從以其他強制處分代替羈押」,台南地院共裁定延押2次。
法官去年9月22日考量案件進度、人權與公共利益的平衡,若3人能繳交高額保釋金,並搭配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以及科技監控等措施,足以產生制約效果,裁定陳啓昱以600萬元交保,蘇坤煌、蘇俊仁均400萬元交保,均須電子監控、限制住居。
台南地檢則於9月24日提起抗告成功,台南高分院發回重裁,台南地院隔天再次裁定陳啓昱、蘇坤煌、蘇俊仁收押。
3人聲請交保獲准 返家過年
由於3人續押期到今年1月28日,陳啟昱主張證人幾已傳喚到庭交互詰問完畢,蘇坤煌與蘇俊仁則以疾病為由,3人均聲請交保。
台南地院合議庭今年1月26日裁定陳啓昱交保1200萬元,蘇坤煌、蘇俊仁則各交保700萬元,3人並須接受科技監控,並限制住居與出境、出海,且禁止與證人接觸或騷擾。陳啟昱羈押427天重獲自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