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齒拔2次沒拔成還削骨!她怒告牙醫求償20萬 法院判免賠理由曝光
【記者王勇超/高雄報導】高雄一名女子去年兩度到高雄某牙醫診所拔除右上方的智齒,醫師第一次未能順利拔除,第二次更建議削骨拔除,卻歷時1個半小時仍沒拔成,導致她右上顎後牙區疼痛不已、右上嘴角潰瘍,憤而提告求償精神慰撫金20萬元。醫師則否認醫療疏失,強調第二次是應病患要求才停止手術。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醫學中心鑑定結果,認定醫師處置未違反醫療常規、難認有過失,判決醫師免賠。
控醫師「能力不足仍硬拔」 提告求償20萬
女子提告主張,2024年4月8日、16日晚間9時許到診所接受拔智齒療程,醫師第一次拔除未果,第二次明知自身能力不足仍建議削骨拔除,卻耗時1個半小時仍無結果,造成她右上顎後牙區疼痛不已,並伴隨右上嘴角潰瘍等傷害,因此向醫師求償精神慰撫金20萬元。
牙醫稱已同意翻瓣削骨 應病患要求停止手術
醫師則否認有過失,表示智齒位置靠後且生長角度不利拔除,已向病患解釋並取得同意後,進行翻瓣手術及削骨處置;過程中數次以凡士林舒緩嘴角,仍因臉頰收縮導致嘴角開裂。
醫師稱,病患要求停止療程後,已依其意願立即中止並縫合,並提供止血與術後照護指示,難以僅憑「未拔除成功」就認定有醫療疏失。
醫學中心鑑定 認屬醫療上可容許結果
法院根據醫學中心鑑定意見,指出該智齒屬「部分萌發之高位阻生牙」,牙齒位於上顎最深處,不易接近,且牙根接近上顎竇、影像模糊,可能呈多根彎曲狀況,拔除時也容易卡到臉頰組織。
鑑定認為,醫師施作翻瓣與削骨後仍未能拔除,屬醫療上可容許結果,難認醫師處置有過失。至於病患術後出現後牙區疼痛,雖與翻瓣後發炎修復反應一致,但因處置未違反醫療常規,仍無從據此認定醫師應賠償。
判決也提及,病歷未記載「嘴角黏膜撕裂傷」,病患事後就診的診斷證明僅能證明在就診當日已出現傷害,且所提出的照片未標示拍攝日期,無法證明傷害在療程當天即發生,欠缺證據可認嘴角潰瘍與療程間具因果關係。法院因此認定病患請求無理由,判她敗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