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學改槍網上賣 警南下台中逮人
據悉,42歲何姓男子在網路自學改造槍枝,並透過網路販賣。日前中山警分局執行網路巡邏時發現,經分析其交易資料與情資,鎖定居住於台中市太平區長龍路的何男。今年3月24日時機成熟,中山警分局偵查隊會同北市刑大偵7隊,持搜索票南下何男台中住處逮人。
住處及香蕉園搜出10槍 4把具殺傷力
當天警方搜索何男住處及屋外,赫見何男將部分槍枝藏放在屋外後方一處香蕉園,現場共起獲10把各式槍枝,一併帶回查辦。經警將查扣槍枝送往鑑識中心鑑定後,確認有4把改造手槍具殺傷力,其餘皆為模擬槍枝。警詢後,警方全案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移送法辦。
非法造販槍彈 最重處無期徒刑
依據《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7條第1項之規定,未經許可,製造、販賣或運輸制式或非制式火砲、肩射武器、機關槍、衝鋒槍、卡柄槍、自動步槍、普通步槍、馬槍、手槍或各類砲彈、炸彈、爆裂物者,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併科3000萬元以下罰金
民眾未經許可,持有、寄藏或意圖販賣而陳列第一項所列槍砲、彈藥者,則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7條第4項之規定,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併科1000萬元以下罰金。
警呼籲勿網購改造槍枝 以免處重刑
警方呼籲,非法槍枝嚴重危害社會治安與民眾安全,警方將持續強化網路巡查機制並嚴加溯源追緝,對任何違法行為絕不寬貸。同時呼籲民眾,切勿透過網路非法購買、持有或改造槍枝,以免觸犯重罪身陷囹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