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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錢不成!新莊45歲逆子揮刀砍母 警消破門壓制逮人
【記者盧麗蓮/綜合報導】新北市新莊區一名45歲吳姓男子,今天上午酒醉向母親要錢被拒,竟手持檳榔刀揮舞,劃傷母親右手臂。警方到場隔門聽到吳母哀號聲,破門壓制逮捕吳男。警方表示,將協助吳男母親聲請緊急保護令。

新北市新莊分局於今天上午10時44分接獲民眾報案,稱在天泉二街某民宅傳出砸東西的聲響。警方到場時,發現大門深鎖,卻聽到屋內傳出女子哀號聲。因情況危急,警消合力破門而入,赫見屋內64歲的吳姓婦人右手臂血流不止。
要錢不成失控傷母
中央社報導,警方初步調查,吳男酒後疑因向母親要錢遭拒,情緒失控開始丟擲物品並持刀揮舞。吳婦上前安撫時,不幸遭劃傷。由於吳男情緒不穩,警方上前壓制並實施管束,受傷的吳婦則在現場包紮後送醫治療。
新莊分局表示,吳男已依傷害現行犯逮捕,目前帶回派出所戒護中。警方將在吳婦治療完畢後製作筆錄,並將協助她聲請緊急保護令,以保障其人身安全。
家暴保護令範圍 子女、公婆都算
家暴保護令並非配偶才能聲請,家庭暴力防治法保護對象,除了傳統的家庭成員外,還包括了未同居伴侶、目睹家暴的兒童及少年,以及與家庭成員有親密關係的未同居伴侶,也就是說子女、公婆也包含其中。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透過113通報家暴不代表聲請保護令,這只是在家暴防治中心留有記錄,若需要保護令,需正式提出聲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