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神共憤!上兵殘忍虐貓「明天爽退伍」 憲指部證實:若屬實依法嚴懲
【記者蘇柏銓/台北報導】執行軍法、維護軍隊安全的憲兵指揮部,爆出新北市現役林姓軍人,疑似殘暴手段虐殺寵物貓,相關影片曝光後引發網友憤慨。憲指部晚間證實此事,林姓上兵休假期間疑似涉犯《動物保護法》,經警方通知,今日已由幹部陪同配合接受調查,若經查屬實,依法嚴懲。

林姓憲兵虐貓
有網友在Dcard發文揭露此事,稱他大學同學林X洋行為極度惡劣,平常蠻憨厚的,完全不知道他是會做出這種事情的人,這隻貓在去年底左右離開這個世界,本人敘述是因為車禍離開,當事人最近養了一隻一樣品種的貓咪,他不想要有其他動物再因為虐待而受傷害。
從影片中可見,該林姓上兵,鎖喉壓牆,貓咪數度掙扎無果,更被逼到牆角,蜷縮,而身材魁武的林姓上兵竟然不故貓咪哀號、掙扎,面露兇狠的持續施虐。

現年25歲不適服明天退役
該網友說,請各位愛貓人士、甚至動保人士有看到這篇文章幫忙檢舉,避免小小生命受到虐待,痛苦的活在世界上,願每個動物 都能找到好主人。
據了解,該林姓男子現年25歲,是透過社會青年入伍重返軍中,目前在憲兵202指揮部轄下單位擔任上兵,過去擔任業務,因環境不適應,今年3月申請不適服,6月1日正式從憲指部退伍。
軍方也是今天下午接到警方通知,才得知此事。憲指部發言人唐明德說,林姓上兵平常工作狀況都正常,不過就算退伍,憲兵指揮部還是會完成行政調查,和他退伍沒有關係。
憲兵指揮部指出,將持恆深化官兵「尊重生命、愛護動物」正確認知,強化所屬官兵法紀教育,以防杜類案再生。

2016年海軍陸戰隊虐狗 判處6個月徒刑
根據《動保法》第25條,宰殺、故意傷害或使動物遭受傷害,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或重要器官功能喪失,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金。
事實上這並非國軍首度爆發虐待動物事件,2016年6月,海軍陸戰隊憲兵爆發集體虐狗事件,陳姓中士班長和張姓、胡姓士兵用木棒虐打流浪狗,再用鐵鍊活活吊死,甚至還用手機拍下整個過程,引發社會譁然,最終陳男判處6個月有期徒刑,併科罰金15萬;張、胡二人6個月有期徒刑,併科罰金13萬、12萬5千元,緩刑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