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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庫收耗水費吵翻!經部:中央才可收 台電願溝通、歡迎北市府一起談

取自翡管局、葉志明攝 zoomin
取自翡管局、葉志明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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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中心/台北報導】翡管局昨晚表示,監察院113年糾正案,指出品質良好的翡翠水源若專為發電而放水,發電後即流向大海,仍有檢討空間,所謂「地方政府無權徵收耗水費」,翡管局表示與事實混淆,翡管局是基於監察院查核意見,參考經濟部所訂耗水補償費率,研擬建立合理補償機制,並7度函文請台電正視監察院查核意見收購費率偏低、也多次邀請台電進行議約,但台電仍拒絕議價。

經濟部今早再次強調,「耗水費」徵收是水利署權責、地方政府並非徵收機關,而且全台水庫發電,依法都不收耗水費,發電水沒減少,所以任何水利設施都沒有耗水費問題,真的對水力發電誤會大了,並表示台電有溝通誠意,歡迎和北市府一起談。

經濟部指出,北市翡管局依水利署規範要向台電收取耗水費?真的對水力發電誤會大了。全台水庫發電,依法都不收耗水費!而且水庫供水順帶發電,位能轉換電能,沒浪費水的問題。

經濟部指出,發電水沒減少,所以任何水利設施都沒有耗水費問題。水力發電是中學老師教的「位能轉換電能」,水流經過機組後依然會往下游走,繼續供應民生使用。水量沒打折,自然就沒有耗水的問題。

經部說明,耗水費是水利法特殊名詞,由「經濟部水利署」針對用水大戶來徵收。依照《水利法》第84條之1規定,耗水費徵收是中央的經濟部水利署權責,地方政府並非徵收機關。加上水力發電本來就不適用耗水費,地方如果希望能多收費,不應該硬套不相關的法規,而是回歸雙方原有的協議來談,以免讓民眾產生誤會。

經濟部表示,台電有溝通誠意,歡迎和北市府一起談。目前翡翠水庫蓄水率達91.6%,水庫水位高於上限,得視天侯增加放水以調控水庫蓄水量,且水庫放水先經電廠發電再放水至下游。台電發電完全配合水庫調度,以供水為主、發電為輔,不僅讓水資源物盡其用,也都有依約付費。針對後續的發電費率協議,也隨時歡迎北市府團隊坐下來好好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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