轟《少事法》縱容出殺人犯!割頸案死者父「想到就哭」 疾呼修法
【記者林芳如/台北報導】2023年新北市國中生校園割頸命案震驚社會,最高法院維持二審判決結果,全案定讞讓死者父親難以接受,楊爸泣訴一個月來每次睡覺不超過三小時,想到就會想哭,今日(3/14)在300多位民眾見證與支持下,遞交陳情書給朝野各黨團代表,盼儘速召開《少年事件處理法》修法公聽會,並加速完成相關法制檢討與修正,避免再有下一個受害者。
最高法院2月12日維持二審判決結果,持刀行兇的郭姓少年(乾哥)判處12年有期徒刑,而教唆殺人的林姓少女(乾妹)則處11年徒刑,全案定讞。受害家屬楊爸爸難忍輕判,為了替兒子討公道也避免再有下一個受害者,今日偕民間團體呼籲儘速召開《少年事件處理法》修法公聽會,針對前科塗銷制度、重大暴力犯罪風險評估機制、家庭輔育功能、校園安全與社會安全網資源等議題進行全面檢討。
楊爸爸今日在立法院外痛心表示,判刑定讞之後他幾乎沒什麼睡覺,每次睡覺不會超過三個小時,就這樣度過一夜,想到就會想哭,又只能跑到樓上哭,坦白講《少事法》改革、校園安全問題對他而言沒有意義,因為他已經被斷子絕孫,站出來推動修法就是想幫兒子討公道,不再有下一個受害者。
「未經他人苦,莫勸他人善;你若經我苦,未必有我善」楊爸說,今天會站出來是因為在告別式向兒子許下諾言,我曾經告訴他要明辨是非對錯,所以我會始終如一,兒子15歲就離開,卻沒有獲得公平正義對待,這是我永久無法抹滅的遺憾,《少事法》和法官不能單向多重保護少年殺人兇手,安分守己的未成年卻未受任何保護。
楊爸首先質疑,法官審判對於加害者的情、理、法面面俱到,對於受害者不能共情、共理、只談法,《少事法》又是保護加害者,我們提的生理衡鑑、心理衡鑑、心理諮商,學校因此事件輔導超過五千人次,甚至此次事件相關人員的陳情書,完全不在量刑的考量之中,叫我們情何以堪?
其次,監察院報告中認證司法的行政處遇沒辦法接住加害者,卻要受害者接住加害者,後來法官和對方律師又一直用《少事法》來壓我們,對我們打悶棍,難道受害者家屬只能默默承受嗎?
第三,加害者父母在法庭上說願意賠償140萬元且每個月給我們1萬元,二審判決書卻寫200萬,受害者的我們都不知情,最高法院說200萬已經有誠意,但是我們實際收到只有20萬,每個月給1萬根本都沒給,這是他們的誠意?
楊爸說,郭生爸爸一句毫無還款能力,強行輾壓受害者的判決,無論我們提出確切的證明,法官依然無動於衷,剩下的180萬能否請法官出?只要法官願意出,我願意把法官出的錢全數捐出。
第四,法院判決都寫「無刑事案件」最讓楊爸無法忍受,他指出,法官明明知道兩名加害者前科累累,郭生更涉及霸凌、性侵、吸毒等案件,就因為塗銷問題所以沒有刑事案件,《少事法》對於他們多次的行政處遇沒有任何成效,反而成就兩個殺人犯,不就是聖母法官和《少事法》對他們縱容產生出來的結果?而我們卻被迫承受他們所犯的錯誤。
第五,二審法官說他們再犯率高需要長時間矯正,我們沒有看到他們心理衡鑑,我嚴重懷疑他們有反社會人格,沒有人可以證明,更何況他們進明陽中學只有1年多就可以假釋,這是長時間矯正嗎?他們犯案後言詞前後不一,完全表現出不可教化之行為,為何法官還是認為可教化?
楊爸與「孩想和你一起長大聯盟」疾呼建立跨系統協作機制,使警政、社政、教育與司法單位能有效串聯,共同承接高風險少年個案,在保障少年權益的同時,也兼顧被害者尊嚴與社會安全,讓制度能真正達到教育、保護與公平正義的平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