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新北9拖吊場快滿了!一票違規車主「棄車不領」 警出招求解套交通部點頭了
【記者曾伯愷/新北報導】新北市設置9處公營拖吊場,3年來因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遭扣車輛累計1萬5537輛,全移置拖吊場。不少車主因車況老舊、無力繳交罰鍰、保管費索性不領。雖法定公告三個月未領車可進行法拍程序,但仍嚴重限縮拖吊場空間。為此,新北交通大隊日前向警政署提議,請車主簽署「車輛所有權拋棄聲明書」以利提前拍賣,雖未獲支持,但另建請中央縮短公告法拍時間,已於5月11日獲交通部同意,由現行3個月縮短至1個月,待送立院修法通過施行,將有效減少未領車佔據拖吊場空間。
三年查扣1萬5537輛車
新北交通警察大隊表示,新北市幅員遼闊,違規、事故車輛逐年攀升,全市共計設置16處拖吊場,其中9間為公營,停放遭扣的違規車輛。
警方統計,因毒駕酒駕及相關違規遭查扣車輛或因事故車移置,從2023年的3889輛、2024年5360輛、2025年6278輛,3年來一路攀升累計至1萬5537輛。不少車主因車況老舊、車輛毀損嚴重、無力繳交罰鍰及保管費,索性不領。
新北三年拍賣未領車9574輛
由於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5條之3第3項規定,經公告三個月,仍無人認領,可進行拍賣程序,警方統計3年來拍賣共計9574輛,分析2025年拍賣件數,較2024年增加120%,但仍無法解決扣車違規車輛占據拖吊場空間。
車輛讓渡切結書 加速拍賣作業程序
為解決此問題,三重警分局交通組今年針對查扣車輛,設計「車輛所有權拋棄聲明書」提供民眾提前以切結方式放棄車輛持有,以加速拍賣作業程序,經徵詢法界人士確認適法性可行,報請警政署核備。
未獲警政署支持
不過警政署交通組審視,認為即使民眾同意拋棄物權,仍應以法定三個月公告時程進行拍賣程序。另外,簽署「車輛所有權拋棄聲明書」恐致民眾誤解不用繳納後續罰鍰,影響第三人權益及程序正當性,因此回覆暫不予支持。
交通部同意修法 現行公告3個月縮短至1個月
不過新北交通大隊今年3月24日建請中央縮短法定公告時間,盼能由現行3個月縮短至1個月,以加速拍賣減少占用拖吊場,對此,交通部今年5月11日審議通過,同意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5條之3部分條文,待送立院通過修法施行後,即可有效縮短原公告作業期程至1個月,實質達到加速移置車輛進入合法拍賣程序並提升場地周轉率之目的。
交大指出,目前雖然不會推行「車輛所有權拋棄聲明書」,但期盼立院修法後,可達到加速清理車輛、提升場地周轉率的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