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榮泰今在行政院會聽取衛福部說明各界對《老人福利法》第22 條修法意見跟評析後,做出裁示,長者健康照顧是政府的重要政策,現行機制對於70歲以上低收、中低收長者,政府每年編列12.2億預算補貼健保費;65到69歲低收、中低收長者,是由地方政府依其財政能力來補助。
卓榮泰說,這一次的修法通過,65歲以上老人健保費的補助範圍,擴大到八成以上的長者,一年約需400億經費;在20、30年後,補助費用會高達600多億元,修法不但增加政府的歲出並排擠財源,也沒有履行與行政院徵詢的法定程序。
卓榮泰指出修法存在3項問題。第一,違反社會保險原則與世代正義,因為健保制度秉持的是「自助互助」以及「量能負擔」原則;第二.違反社會福利應優先照顧弱勢原則,且修法刪除現行對特別弱勢者的補助,反倒剝奪現行低收、中低收長者的健保保障。
第三,修法違反憲法以及《財政紀律法》。卓榮泰表示,考量補助經費龐大,攸關國家財政資源分配,請衛福部就各受影響層面周延評商,回歸量能負擔、確保弱勢權益,以及永續財政原則,審慎評估。
明天是行政院就《老人福利法》修法提出覆議的限期,媒體關切是否動用覆議權讓立法院重新思考,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回應,行政院再次強調,政府推動任何社會福利政策,有三大原則:不增加實質舉債、不排擠其他政策,及程序必須合法合憲。
李慧芝強調,政府希望照顧長輩,兼顧制度的世代永續,更不能漏掉最需要照顧的弱勢長輩。衛福部已具體說明修法問題:排除中低收入長者在部分負擔、自費項目的補助,非常多的醫事團體、民間團體擔憂,健保世代延續制度被破壞、弱勢沒有優先獲得補助。因此,行政院會在憲法賦予的範圍內,採取合法合憲妥善因應作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