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歲童打翻水遭命脫褲擦地!新北幼兒園出招規避稽查 教育局揭離譜缺失開罰16萬
【記者曾伯愷/新北報導】新北市鶯歌區私立朱徠德幼兒園驚爆霸凌案,有家長今在立委陪同下,出面指控老師僅因3歲幼童打翻水杯,不但當全班師生面強脫幼童褲子,讓幼童裸露下半身蹲地擦水,並質疑園方面對新北教育局稽查時,稱監視畫面已超過14天保存期限,只提供翻拍畫面。對此新北市教育局指出,稽查後認定該幼兒園除涉及不當對待幼兒情形,且翻攝畫面局部放大,未呈現全貌規避稽查,園方還有延遲通報、未依法配置人員、超額收費及園務管理缺失等多項違規情形,已合併裁罰幼兒園16萬2000元罰鍰,並依規定公告園所名稱。
家長泣訴小孩打翻水當眾脫褲 園方遭調查掩蓋證據
受害家長今在民眾黨團立委黃國昌、新北市議員陳世軒陪同下召開記者會,家長淚控3歲孩子在鶯歌某幼兒園就讀小班,去年9月初開始,多次回家發現孩子全身衣服被換掉,孩子透露,因為不小心打翻水,助教要他脫褲子擦水。家長察覺有異,詢問園方,班導師回電告知,只是想提醒孩子喝水不要玩鬧,好意提醒,但可能方法錯了。
家長泣訴,後來得知是助教要她的孩子當全班面前脫衣服,連內褲都拿來擦水,她大為驚嚇,立刻要求查看監視器畫面,保留證據、要求園方要通報教育局,不過園方起初企圖以肖像權規避,後強調會跟教育局檢舉,園長這才改口說會保留證據,並自行通報。
但教育局調查時,園方稱監視器畫面被覆蓋,僅拿出用手機翻拍的48秒畫面給教育局,企圖湮滅證據,但後來園方私下約她碰面,辯解助教其實有拿衣服給孩子換,隨後用手機撥放一段4分鐘畫面,她才驚覺園方有完整4分鐘畫面,卻沒如實交給教育局。
新北市教育局稽查認定不當對待 2教保員已離職
對於家長指控,新北市教育局今回應,表示去年10月13日接獲家長陳情,反映幼兒於9月下旬在園期間,疑遭教保助理員不當對待,隔天(14日)教育局即派員到園稽查,園方表示原始監視器畫面已逾14日保存期限,僅提供留存的翻拍畫面供教育局查閱。
不過審查小組綜合現有影像資料及訪談相關人員等事證,明確認定該班教保助理員及教保員只因幼兒打翻水杯,就要求幼兒在班級中自行脫下褲子更換並擦拭地面,相關作為逾越合理管教範圍,構成不當管教,並依法啟動後續調查程序,該班教保助理員及教保員相關作為已逾合理教保管教範圍,侵害幼兒尊嚴與身心安全,構成不當管教行為成立。兩名涉案人員已於去年10月中旬陸續離職,目前並未於新北市其他教保服務機構任職。
教育局:園方規避稽查 畫面放大未呈現全貌
教育局指出,調查過程並未僅採信園方說法,而是持續進行事證比對與查核,對於家長反應監視器畫面內容與先前所見翻拍畫面有所差異,即刻查證確認,發現園方提供給教育局的影像,是將原始畫面局部放大翻拍,未完整呈現全貌,已構成規避行政稽查行為。
教育局強調,該影像呈現方式不影響原先對不當對待行為之認定,但園方規避稽查的作為已屬重大違規,依法列入裁處。
教育局指出,後續調查發現,園方除不當對待幼兒案件外,還查獲有延遲通報、未依法配置人員、超額收費及園務管理缺失等多項違規情形,因此於去年12月下旬依「不當管教延遲通報」裁罰3萬元、園務行政違規含大班未配置、超收備查數額及才藝課程裁罰7萬2000元、監視器畫面未確實提供規避稽查裁罰6萬元,合併罰鍰共計16萬2000元,並依規定同步於「全國教保資訊網」公告園所名稱。
教育局:將該幼兒園後續列為重點稽查對象
教育局指出,已將該園列為後續重點稽查對象,持續強化監督管理,全力守護幼生就學安全,調查期間也主動關懷家長需求,協助轉介相關幼兒心理支持資源,並尊重家長之選擇與安排。
教育局重申,對任何不當對待幼生之行為,絕不寬貸;除依法裁處外,也同步強化幼兒園正向管教與情緒管理相關訓練,並針對曾有不當管教通報的園所提高稽查密度,確保幼兒學習環境安全。
民眾黨立委黃國昌則要求,新北市應比照台北市標準,監視器影像保存期限應至少30天以上,並呼籲國教署辦法應明確規範負責人責任與訴追,指定專責人員負責管理,建立防覆蓋機制,他強調,「孩子的創傷不是48秒,真相也不該只剩48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