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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團結法今生效 卓榮泰:不大聲反對就是服膺共產黨領導

閣揆卓榮泰出席金融競爭力論壇,提到中方民族團結促進法施行一事,示警國人。政院提供 zoomin
閣揆卓榮泰出席金融競爭力論壇,提到中方民族團結促進法施行一事,示警國人。政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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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施智齡/台北報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今天上路,行政院長卓榮泰示警該法跨境鎮壓,意圖讓國人服膺中共設定的政治框架,最終目的就是併吞台灣,消滅中華民國,台灣政府必定有所作為,做更多努力保護國人。民進黨表示,在中共當局的邏輯下,「主張台灣主體性」可能違法,甚至連「不積極認同中共的統一論述」都可能被視為有問題。

卓榮泰今出席「金融競爭力論壇-前瞻亞資中心2.0」活動,開場致詞提到,7月1日是亞資中心成立週年,在過去時代,7月1日是大專聯考日子,而今年7月1日是中華民國政府中央總預算還沒有通過的日子,更嚴重的是中共發布施行「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內容提到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推動民族團結各項事務,規範對象納入台灣2350萬人民,「我不曉得國內的朝野政黨要如何來看待這個條文?」

卓說,哪一個政黨會公開支持,或不願意大聲反對中共的《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不反對它,就是要服膺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我想2350萬國家人民不可能同意這個條文、這個規定、這部法律,所以,政府必定要有所作為,提出因應。」

卓榮泰表示,任何散佈不利民族團結的人,無論境內、境外,這部法律都可以認定為破壞團結、意圖分裂的份子,予以逮捕、誘捕、通緝、起訴,這就是長臂管轄跟跨境鎮壓,用一部法律把台灣人民涵蓋進去。

卓強調,政府必定要保護台灣的國人,要讓大家知道,這部法律是要將中國統一政策法制化,讓國人服膺中共所設定的政治框架,最終目的是併吞台灣、消滅中華民國,不容許「中華民國」四個字,紙媒報頭上的「中華民國115年7月1日」,以後都是中共鎮壓的對象。大家一定要有所警惕跟作為,這是7月1日帶給他的不同啟示,也是帶給政府更大、更新的責任,必定要在保護國人基礎上做更多的努力。

民進黨發言人李坤城表示,《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是概念模糊、標準任意的惡法,未明確定義「破壞民族團結」、「製造民族分裂」、「不利民族團結進步」等事項,未來只要不符合中共的政治敘事,就可能被扣上違法的帽子,表面上宣稱「促進民族團結」,實際上是將威權統治、思想審查與跨境恫嚇進一步法制化。

李坤城指出,《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是將「支持統一」變成法律義務的惡法,在中共當局的邏輯下,不只是「主張台灣主體性」可能違法,甚至連「不積極認同中共的統一論述」,都可能被視為有問題。此外,設有域外適用條款、將威脅恐嚇伸向全世界的惡法,《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第63條明定,境外組織與個人也可能被追究責任。無論是在何處,只要支持台灣參與國際組織、聲援新疆與西藏人權等,甚至單純批評中共政策,未來都可能被中國政府片面認定違法。

李示警,中共當局透過立法製造寒蟬效應、恐嚇國際社會,目的是要讓更多國際人士因為擔心被制裁、被限制入境、或遭到騷擾,於是選擇沉默,選擇不再發聲支持台灣。

李坤城強調,台灣的價值是多元、自由與彼此尊重。每個人都可以擁有不同的身分認同、歷史觀點與政治立場。當威權的手伸向國際,民主社會就應該共同站出來,守護言論自由、學術自由與人權價值,拒絕讓恐嚇與自我審查成為新的國際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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