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燃費改名!交通部建議:公路使用養護管理費 電動車2030年開徵
【記者陳怡文/台北報導】多名立委提案修正公路法,要把「汽車燃料使用費」正名為「公路養護修建及安全管理費」,交通部則支持改名,但建議改為「公路使用養護管理費」,另外,政府鼓勵環保節能,針對電動車免徵汽車使用燃料費,立委認為收費不公平,交通部也強調,電動車政策上有規劃2030年開徵,交通部次長陳彥伯直言,若電動車(汽機車)持續免徵,2030年就會減少36億元。

交通委員會今審查公路法第72條條文修正草案、停車場法第4條條文修正草案等案,其中林俊憲等委員提案修正公路法第27條、第28條、第75條,修正「汽車燃料使用費」名稱及納入非使用燃料車輛之徵收費,由交通部會商財政部另訂之。
民進黨立委李昆澤表示,目前汽燃費徵收是依《公路法》第27條,因公路主管機關為公路養護、修建及安全管理,徵收燃料使用費;目前徵收方式是隨車徵收,按照車輛CC數,每年徵收500億元左右,汽燃費分配於中央、地方、國道基金。
根據汽燃費徵收及分配辦法,有部份車款免徵,包含軍用汽車、外交使節車、大眾運輸使用之公共汽車、計程車、電動汽車。
現在電動車比例越來越高,2018年汽機車的油車2155萬輛,電動車20萬輛,但到今年3月,油車2191萬輛,電動車到88萬輛,汽燃費使用的本質在於道路養護、修建、安全管理,徵收就該以實際使用的車輛,要有公平性,現在改革主要討論方向:1.「隨車徵收」依CC數計算,2.隨油徵收,3.隨里程徵收。
陳彥伯認為,現在是隨車徵收,民眾認知上比較容易接受,李昆澤說,缺點是公平問題,不容易反應車輛使用道路的狀況;陳彥伯說,隨油徵收就是在道路上使用多少油,就徵收多少,可以反應使用狀況,但缺點是可能民眾提桶去裝油,要用去工業,以後要退錢都會有困擾。
李昆澤也說,燃油效率提升、電動車發展導致收費會下降,財源就有問題;交通部預估2030年電動小客車50萬輛,電動機車240萬輛,陳彥伯直言,若電動車持續免徵,2030年那一年就會減少36億元。
隨里程徵收,可以反應公平性上,走多少收多少,也避免電動車趨勢影響,但缺點是隨里程徵收的技術有普及性及竄改問題,李昆澤說現在有討論以碼錶登陸,但有改表疑慮,另外,車上診斷設備(OBD)多數就車無配備,OBU、OBE(車載單元、車載機)設備成本高、可能遭拔除。
李昆澤認為汽燃費使用費正名為道路養護費,收費要公平、費基足夠、負擔合理為前提,交通部對汽燃費到底有什麼想法?運研所有做相關的研究?陳彥伯說,對於汽燃費正名、修法等本部是支持的,運研所要研究到115年底。李問,電動車到底2030年有沒有要收?陳彥伯說,政策上有規劃2030年開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