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高雄槍擊引爆權利車氾濫問題!淪犯罪工具查緝困難 交通局建議修法
【記者王勇超/高雄報導】高雄市區近來接連發生「權利車」惡意衝撞、淪為歹徒犯案交通工具,引發社會憂心。7月底左營區才發生銀色賓士連撞2車後逃逸,警方至今尚未查獲駕駛;8月22日左營區文學路又發生槍擊殺人案,歹徒同樣駕駛權利車犯案,凸顯權利車轉手頻繁、來源不明,容易成為警方追查的斷點。高雄市警局副局長呂世明強調,權利車確實增加查緝難度,但警方不會因案件大小有所差別,「所有案件都會全力偵辦」。

📌 本文摘要重點 (這是什麼?)
停等紅燈遭追撞 銀色賓士硬闖逃逸
據了解,兩名被害車主7月31日晚間9時許,分別駕駛白色、紅色汽車,在左營區華夏路與大中路口停等紅燈,突遭後方1輛銀色賓士C200加速衝撞。
現場「碰!」一聲巨響,在停等區等紅燈的3位機車騎士嚇得騎上人行道躲避。白車車主驚魂未定,往前挪移,肇事賓士倒車後,再往前衝撞,硬生生撞出縫隙後迅速逃逸。
租賃權利車流竄 成犯罪追查斷點
被害車主在車禍後立刻報警,並提供行車紀錄器畫面與肇事車牌號碼給警方,直言「會這麼開車的人,一定有問題!」,希望警方能揪出駕駛避免再釀意外,但進度緩慢,引發不滿。
數周後,左營區文學路槍擊案再度揭露權利車的漏洞。槍手8月22日上午搭乘的白色BMW休旅車,作案後被歹徒棄置在橋頭區的田間小路,並放火焚燬。
警方追查發現,這輛汽車是已經轉手多次的權利車,江姓女子標下權利車後,轉賣使用權給蔡男,蔡男又轉賣他人,過好幾手才由槍手使用,關係人超過10人。承辦警官認為兇嫌早有預謀,刻意利用「權利車」斷點拖延追查,以利掩護槍手作案後逃亡。
無獨有偶,台南市區漁會理事長林士傑去年7月遭槍殺,槍手也是開權利車犯案,逃逸期間再更換另輛權利車,警方查出,這2輛權利車均於案發前連轉好幾手,目前命案仍陷膠著,引發權利車的氾濫問題。

警方強調不分案件大小、全力追查
左營分局轄區接連發生「權利車」肇逃與槍擊案,因車籍轉手頻繁、來源不明,警方偵辦難度大,進度也引起被害車主關注,質疑警方對案件輕重緩急處理不一。警方說,所有案件都會全力偵辦,並強調不會有「大小眼」情形。
博愛四路派出所長鄭煒表示,針對銀色賓士車肇逃案,警方追查後發現涉案車輛是車行出租的權利車,常在橋頭區與大寮區之間移動,近日因租車者拖欠租金、把賓士車藏在高雄市區的巷弄內,被車行人員發現,拖回車行。
鄭煒說,警方已掌握租車者住處,要通知租車者到案說明的當天,轄區文學路突然發生槍擊殺人案,但警方仍分工偵辦權利車肇逃案。

權利車僅有使用權 無法投保有風險
警方指出,二手車流當品就是俗稱的權利車,車價大約只有同款新車的四分之一,原車主因貸款買車卻未能結清貸款,為了不讓銀行取回車輛,私自將車輛出賣、抵押給民間借貸業者或當鋪。
依現行民間取得流程,權利車多由當舖、二手車或融資市場流出,價格雖遠低於行情,但監理機關不會允許過戶登記,買家無法過戶、僅擁有使用權,無法投保車險之外,也隨時可能被銀行拖車。

交通局認漏洞大 擬建議中央修法
交通部公路局高雄市區監理所補充,若民眾將名下車輛典當至當舖,當舖在流當後,必須檢附流當證明、商業登記文件、負責人身分證影本、牌照登記書車主聯、行車執照及新車主強制險保險卡,先辦理過戶到當舖名下,再由當舖轉移至第三者。
若當舖未依規到監理單位過戶,原車主仍可能接到稅金催繳單或交通罰單。監理所提醒,若車輛已流當,應督促當舖備妥相關文件盡速完成過戶,才能避免後續衍生爭議。
高雄市區監理所表示,會與警方一起路檢,聯稽或攔查,取締註銷車輛。
高雄市交通局指出,「權利車」並非法定車種,目前監理系統僅區分自用、租賃與計程車,因車輛使用權轉讓及登記屬監理單位職權,市府無直接管理權限。
交通局已決定向監理所及交通部反映,研議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十五條,要求車輛使用權轉讓須辦理異動與主要使用人登記,兼顧私權與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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