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布參選竹北市長遭質疑空包彈
李貞秀今年8月丟出震撼彈,宣布參選竹北市長,並宣布「竹北城市治理白皮書」,針對交通、教育、遊憩、環境和治理五面向政見,誓言將竹北的科技城市擴大,推動數位治理、資訊公開、市民參與及智慧城市工具。
她當時宣布參選,就被媒體人黃揚明質疑「不符資格」無法完成登記,只是一記「空包彈」。
🔗 延伸閱讀《李貞秀宣布參選竹北市長!他識破是「空包彈」 中選會:由新竹縣選委會認定》
🔗 延伸閱讀《李貞秀喊「參選竹北市長」!陸委會:需繳附除籍滿10年證明》
選委會曝審查結果
新竹縣選委會發布公告,指出已完成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鄉鎮市長、鄉鎮市民代表及村里長登記參選資格審查,全縣計有10人被認定資格不符。
32位鄉鎮市長選舉參選人,其中1位參選人登記資格不符,252位鄉鎮市民代表參選人,其中4位登記資格不符,369位村里長參選人,其中5人登記資格不符,總計符合資格參選人計643人。
李貞秀被認定資格不符
新竹縣選舉委員會進一步說明,指出李貞秀原為中國大陸人民,申請登記為新竹縣竹北市市長選舉候選人。依據兩岸條例規定,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不得登記為公職候選人。又大陸委員會今年4月16日規定「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應指中國大陸人民經許可在臺定居設籍,並依規定完成繳附喪失中國大陸戶籍證明予主管機關後屆滿10年,其起算時點應自當事人向主管機關完成繳附喪失原籍證明之日為始日。
基於上述原因,李貞秀應於105年11月28日(包含當日)以前向主管機關繳附喪失原籍證明。李貞秀女士完成繳附喪失原籍證明期間未滿10年,候選人資格不符規定,應不予登記。
捍衛參選權 李貞秀聲請暫時處分
得知被判定資格不符,李貞秀第一時間強悍表示,將尋求一切司法救濟,努力保存自己的公民正當參選權利,今天宣布已有動作。
李貞秀在臉書指出,已正式向法院提出「定暫時狀態處分」聲請,希望在法院對本案的法律爭議作出實質判決以前,先保全參選資格,防範因政治干擾發生無法回復的損害。
李貞秀:市長資格應由選票決定
李貞秀強調,參選竹北市長不是為了政治職位,她已在竹北住超過13年,在這裡生活、工作、養育孩子,知道自己的城市還可以更好、哪裡還應該更好才決定參選。
她強調,誰有資格適任市長,應該交由竹北市民用選票決定,而不是任由政治算計的行政解釋,提前替市民把特定候選人從選票上拿掉。陸委會更不是中選會的主管機關,她27年來台灣戶籍從未中斷,出入國境用的是中華民國護照,往來兩岸只用台胞證,這些長期的生活紀錄,都不是換了執政黨就當不存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