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謊稱10萬遭竊 法官最後放她一馬!原因曝光

【記者王煌忠/台中報導】新北市鄒姓女子去年報案指稱,其身上攜帶的10萬元現金在台北車站遭竊,不過警方調閱監視器及鄒女供稱遭竊現金來源,確定鄒女並無攜帶現金,檢方偵結認鄒女涉犯《刑法》第171條第1項的「未指定犯人誣告罪」依法起訴;全案經台中地院審理,鄒女均未到庭,不過法官認為她有意圖使不特定人背負竊盜罪嫌的誣告行為,但考量其行為未造成具體傷害,因一時失慮所致,判免除其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