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新制|乳品沒標章不能叫「鮮乳」 違規最重罰400萬

【記者賴昀岫/台北報導】許多人會喝杯牛奶開啟新的一天,不過隨乳品新制上路,相關產品的標示也有變革。農業部為強化市場區隔,規定自7月1日起,只有取得鮮乳標章或驗證標章的國產乳品才能標為鮮乳,衛福部配合將「鮮乳」用詞為「食用動物乳」,品名應標示為牛乳、羊乳等同意義字樣,違者可依《食安法》處4萬至400萬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