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子佼狂買少女不雅片獲緩刑!被害人律師發聲 揭判決突顯1件事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藝人黃子佼因向色情論壇「創意私房」狂買47名少女裸露或性交影照,檔案多達兩千多個,去年被台北地院依持有兒少性影像罪判刑8月,上訴高院後,黃子佼改口認罪並積極與被害人談和解,希望獲輕判可易科罰金刑度或緩刑,不用坐牢,高院審理認定可辨識的少女為37人,審酌他已全數和解,今依《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持有未成年性影像、《個資法》等罪,改判他1年6月,但給予緩刑4年,需服180小時社會勞動,接受3場法治教育。
其中1名被害人律師楊佳陵得知判決結果表示,尊重法律在現行框架下的裁量,但結果某種程度也突顯,現在法律對於嚇阻這類數位性犯罪還有不足之處,期盼未來立法修正,以及全體社會對這個議題持續監督,為每一個孩子建立一個更安全的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