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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事法修正!廠商需定期申報庫存防缺藥 違者最高罰30萬

藥事法修正!廠商需定期申報庫存防缺藥 違者最高罰30萬

【記者林芳如/台北報導】立法院三讀通過《藥事法》和《藥害救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以提升國內藥品供應穩定及韌性。食藥署說明,現行藥商需在「發生缺藥問題前6個月」通報,但時間上難以掌控,未來要求持有必要藥品許可證之藥商應「定期」申報藥品之製造、輸入及供應情形,違者最高可處新台幣3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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