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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潔隊員撿電鍋送拾荒婦!被控貪污重罪找不到她作證 嘆「好人難作」今宣判

清潔隊員撿電鍋送拾荒婦!被控貪污重罪找不到她作證 嘆「好人難作」今宣判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台北市環保局清潔隊員黃男去年7月看見資源回收車上有一個二手大同電鍋,擅自拿走帶回家,被監視器錄下並遭同事檢舉,黃男被調查期間,交出此案二手電鍋,辯稱當時把電鍋送給一名拾荒婦人,讓她可以煮熱食吃,案發後自掏腰包買一個新電鍋給婦人,換回二手電鍋。士林地檢署認定電鍋殘值僅32元,先前仍起訴黃男刑度5年以上的《貪污治罪條例》侵占職務上持有之非公用私有財物罪。士林地院日前開庭時,黃男嘆氣說:「好人難作。」強調自己只是拿電鍋送給拾荒婦,幫她一個忙,但現在找不到她作證。士林地院今早11時宣判。
清潔隊轉贈拾荒婦電鍋遭起訴惹議 法務部:針對小額貪污案修法

清潔隊轉贈拾荒婦電鍋遭起訴惹議 法務部:針對小額貪污案修法

【記者陳力維/綜合報導】近日一起台北市環保局清潔隊員因將回收電鍋轉贈給拾荒婦人,遭檢方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刑案件,引發社會廣泛討論,許多人認為有「情輕法重」的疑慮,不符比例原則。對此,法務部今(13)日發布新聞稿表示,已啟動《貪污治罪條例》修法作業,未來將針對小額貪污案件,提供減輕或免除其刑的空間,以求罪刑相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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