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警控副所長樓梯間強吻求償60萬!法官因1姿勢還原真相 判他免賠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警校女學生曉君(化名)畢業後到花蓮某派出所實習,由副所長莊男擔任指導員,但曉君擔任正式警員後,2025年控告莊男性侵、性騷擾,指控莊男曾在派出所樓梯間突襲式對她擁抱親吻。性侵案檢方認為事證不足已將莊男不起訴,但警察局性騷擾申訴審議程序認定構成性騷擾,曉君以此提告莊男求償60萬元,法院依據相關事證,認為2人是「師徒變情侶」,曾交往3個月,而曉君指稱的樓梯間親吻發生時,2人是「膝枕」姿勢,必須有一定信任度與合意才能進行,並非強吻,因此判決莊男免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