剴剴案陳尚潔判2年!「保證人地位」引社工焦慮 法官強調她失職:個案認定
【記者丁牧群、賴又嘉/台北報導】1歲剴剴遭惡保母劉彩萱、劉若琳虐死,兒福聯盟社工陳尚潔也因發現剴剴身上有異常傷勢和掉牙等狀況,卻片面聽信保母荒謬說詞,未查證或積極要求就醫,導致剴剴錯失黃金救援時間死亡,今依過失致死罪判2年。判決理由引發社工界擔憂社工在法律上的「保證人地位」,不過法官特地在判決中指出,陳尚潔具有保證人地位,是基於個案事實判斷,並非指所有社工,陳尚潔因於本案具有實質支配力卻怠於作為,所以應負保證人責任,不是泛指基層克盡職守的「社工群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