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解決偏鄉教師缺乏、難以留任的問題,《偏鄉教育條例》在2017年施行時,設計出「專案聘任教師」制度,簡稱專聘教師。專聘教師是由地方教育主管機關,以2年一聘的方式,聘任有教師證的老師到偏鄉學校任教,並全額補助進修第二專長,整體待遇優於當時的代理教師。不過,偏鄉專聘教師制度實施多年來成效不佳,有報考情況、錄取後報到不理想的問題。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下午審查《偏鄉教育條例》修法草案,現行《偏鄉教育條例》第7條即為專聘教師的法源。
朝野立委伍麗華、葛如鈞與陳培瑜等人的草案版本都主張,把專聘教師制度鬆綁,不需要教師證,比照代理教師處理,且改由學校來甄選進用。
葛如鈞表示,有合格教師證者,大多會去考正式老師,不會擔任專聘老師,現行偏鄉專聘教師制度注定很難招聘到老師。
陳培瑜同樣指出,目前偏鄉專聘教師很少人報考,「考上也跑掉」,導致此制度形同空殼,無法因應偏鄉教師缺乏的問題。她也解釋,當年《偏鄉教育條例》設計專聘教師制度,是因為多數老師都想在都會區任教,偏鄉沒有足夠正式或代理教師,但新冠疫情後,各縣市大開正式教師員額,缺師狀況已經不同。
教育部國教署署長彭富源回應,當初《偏鄉教育條例》希望在正式老師到代理老師之間,設計出專聘老師制度,以補充偏鄉學校教師師資,然而,疫情之後,各縣市紛紛大開正式教師員額,有教師證者都去考正式老師,目前代理教師也擁有全年聘期,現在要解決偏鄉地區教師不足,最佳的辦法就是地方政府開出正式教師缺,另外,偏鄉學校的規模通常不大,有可能無法負荷自行招聘老師。
彭富源說,是否要開放讓偏鄉學校自己招聘老師、放寬專聘教師的教師證要求,教育部需要跟地方政府討論,建議相關條文保留,暫時不處理。
後續立委詢問彭富源,預計何時和地方政府討論此事,彭富源回應,將於9月底前完成討論,朝野立委接受其建議,將條文暫時保留,待國教署與地方政府討論後再做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