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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日戲水注意!台中公布10大危險水域 違規最高罰5萬

台中市府公告10處危險水域,包括大甲溪流域。台中市府提供 zoomin
台中市府公告10處危險水域,包括大甲溪流域。台中市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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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王煌忠/台中報導】隨著氣溫逐步攀升,許多民眾選擇戲水消暑,台中市政府特別公告轄內10處高風險水域,提醒民眾切勿進入野溪、河川等危險區域從事遊憩活動,市府強調,違規者將先行勸離,若拒不配合,將依《發展觀光條例》裁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呼籲民眾提高警覺、選擇安全場域戲水,避免憾事發生。

台中市觀旅局指出,大甲溪、烏溪及頭汴坑溪等多處野溪地形複雜,水流湍急且水深落差大,常伴隨暗流與漩渦,潛藏高度危險,尤其進入梅雨季後,強降雨易導致溪水暴漲,瞬間增加溺水風險。此外,多數野溪缺乏安全設施與即時救援機制,一旦發生意外,救援困難度高,風險不容低估。

台中市公告10處危險水域。台中市府提供 zoomin
台中市公告10處危險水域。台中市府提供

此次公告的10處危險水域,涵蓋東勢區大安溪蘭勢大橋上游大峽谷、觀瀛橋上下游100公尺範圍,太平區頭汴坑內城橋上游及支流,烏日區烏溪、貓羅溪與大里溪水域,以及大肚溪(烏溪)流域;另包含豐原區軟埤仔溪(角潭橋至三環路)、葫蘆墩圳與八寶圳,以及橫跨新社、東勢、石岡、豐原等區的大甲溪流域。市府已於現場設置明確警示標誌,禁止戲水、游泳及跳水等行為。

市府在水險水域設置禁止遊憩告示。台中市府提供 zoomin
市府在水險水域設置禁止遊憩告示。台中市府提供

觀旅局表示,每年4月至11月期間,市府會聯合警察、消防、教育、水利及區公所等單位,針對危險水域進行聯合稽查,並於暑假戲水旺季加強巡查與勸導,盼從源頭降低意外發生機率。

觀旅局表示,每年4月至11月期間,市府會聯合警察、消防、教育、水利及區公所等單位,針對危險水域進行聯合稽查,並於暑假戲水旺季加強巡查與勸導,盼從源頭降低意外發生機率。 zoomin
觀旅局表示,每年4月至11月期間,市府會聯合警察、消防、教育、水利及區公所等單位,針對危險水域進行聯合稽查,並於暑假戲水旺季加強巡查與勸導,盼從源頭降低意外發生機率。

在安全戲水方面,建議民眾優先選擇合法開放、具備完善安全設施與合格救生員的場所,如水上樂園或合格游泳池,並可透過「台中海域即時海象資訊網」掌握風浪、潮汐及天候資訊,審慎評估活動風險。

頭汴坑溪多處流域已被列為危險水域。台中市府提供 zoomin
頭汴坑溪多處流域已被列為危險水域。台中市府提供

觀旅局祭出「防溺十招」,包括選擇安全地點、注意天氣、避免疲勞或酒後下水、不穿吸水性衣物、不從事危險行為、留意同伴及孩童安全等,建立正確戲水觀念。此外,若發現溺水事件,應遵循「叫、叫、伸、拋、划」五步驟原則,優先通報119、118或110,避免貿然下水造成二次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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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中危險水域 # 大甲溪 # 頭汴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