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局智慧財產權偵查大隊在年初獲報,有不肖業者從大陸進口低價車用安卓機,再安裝破解版「導航王」軟體,以每台5999元到1萬8999元售出,還在Youtube播放宣傳影片,強調使用導航王破解版軟體,行徑囂張妄為。
警方循線追查,掌握48歲何姓男子涉案,經蒐證完備,從7月底至8月19日展開收網,逮捕何姓主嫌及共犯黃姓男子(48歲)莊姓男子(53歲)、黃姓男子(52歲),查扣車機80台、導航王破解安裝檔電磁紀錄等證物。
警方表示,何男在全臺台中市、彰化縣、臺南市共開設4家店面,提供安裝非法盜版導航軟體車機服務,從2019年8月經營至查獲前,已販售超過千台侵權「導航王」車機,不法所得超過1千100萬元。
全案經告訴人鑑定扣案物,重製侵權的導航軟體產品版本高達6款,經估算侵權市值逾15億元,侵害著作權人法益甚鉅,警方訊後將全案依違反《著作權法》罪嫌,移送彰化地檢察署偵辦。
《著作權法》第91-1條規定,擅自以移轉所有權方法散布著作原件或其重製物而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明知是侵害著作財產權之重製物而散布或意圖散布而公開陳列或持有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7萬元以上75萬元以下罰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