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房屋稅要求要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設籍實際使用,才能享自住屋優惠,過去若是同婚,另一半的爸爸沒辦法符合設籍要件,影響民眾權益而陳情。
考量婚姻平權,財政部鬆綁同婚關於動產與不動產租稅規定。賦稅署官員舉例說明,假設甲乙二人成立同性婚姻關係,甲與乙父(丙)可比照直系親屬,丙於甲所有的A房地設立戶籍,符合直系親屬設籍要件,A房地沒有出租營業,可適用房屋稅、地價稅,土增稅及所得稅相關租稅優惠。反過來若甲在丙所有的B房地設戶籍,且B房地符合其他要件規定者,B房地也同樣適用相同優惠。
官員說,身障者本人沒有車輛,二等親屬設籍於同性婚姻關係一方所有的房地或車輛,同樣鬆綁可享牌照稅優惠。
若甲為身心障礙者,甲與乙兄(丁)得比照二親等親屬,丁所有車輛C車供甲使用,若丁與甲同一戶籍,或C車車籍地與甲戶籍地相同,C車可申請免徵使用牌照稅。
反之亦然 (丁為身心障礙者,甲所有車輛D車供丁使用,若甲與丁同一戶籍,或D車車籍地與丁戶籍地相同,D車可申請免徵使用牌照稅)。
自住住家用房屋涉及直系親屬稅率1%或1.2%,土地稅法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方面,地價稅2‰或土地增值稅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