診間裝監視器防醫糾!常未獲病人同意 醫師公會1個月內提指引
【記者林芳如/台北報導】連鎖光澤醫美診所也被檢舉涉嫌裝設針孔偷拍,業者聲稱是使用公開可見的一般錄影設備,絕非針孔。但衛福部早已規範「診療過程中,醫病任一方如需錄音或錄影,均應先徵得對方同意」,醫師公會全聯會表示,醫師為了避免醫療糾紛,蠻多會在診間裝監視器,做檢查的地方不會裝,裝在診間也不清楚要告知且取得病人同意,全聯會希望一個月內提供指引,讓醫師們了解如何告知並取得知情同意書。
知名愛爾麗醫美集團涉嫌於各分店診間裝設煙霧偵測器偽裝的針孔,引發消費者恐慌。連鎖光澤醫美診所也遭檢舉有煙霧偵測器偽裝的針孔,新北地檢署今日(5/8)指揮新北市警局、衛生局等單位前往新北5分店搜索,釐清是否真有偷拍情事。
光澤診所今日聲明表示,院內所使用之攝影設備,皆須為公開可見之一般辨識設備,絕不使用隱藏式或針孔攝影器材,設置相關攝影設備之初衷,完全是基於「確保醫療品質」、「現場安全管理及公共秩序維護」以及「藥品器材保全」之目的,絕無刻意隱瞞或侵害消費者個人隱私之意圖。
不過衛生福利部早於2015年1月30日公告修正「醫療機構醫療隱私維護規範」,將醫療隱私權維護規範由「門診」擴大為「全院」適用,無論門診、手術或住院皆納入上開規範。診療過程中,醫病任一方如需錄音或錄影,均應先徵得對方之同意。
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陳相國今日(5/8)表示,通常會在診所門口、櫃檯內外、後診區以及診間裝設監視器,但照內視鏡、超音波、開刀房等做治療的地方不會裝監視器,診所裝監視器通常不是要偷拍病人,大部分是預防醫療糾紛發生時,醫師可以有證據自保。
陳相國坦言,過去醫師們比較不清楚在診間裝監視器需事先告知病人,並且取得知情同意,如果病人不同意在診間錄音錄影,就要先關閉監視器。
陳相國說,因為醫師們比較缺乏這樣的觀念,醫師公會全聯會希望盡快跟法務研究,在一個月內提供診所指引,讓診所更瞭解如何明顯且正確公告有錄音錄影,以及如何取得病人知情同意。


